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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60人看过2024-01-01

    (一)工商或税务会限制

    经济普查刚开始的时候,工商和税务都会给企业发通知,如果没有按时完成,工商或税务到时可能会进黑名单。

    (二)征信会有影响

    除了工商税务,征信也会上黑名单,所以,企业必须按时提交资料,完成好经济普查工作。

    (三)会有罚款

    如果非常严重的情况,还会有1-5万不等的罚款,这个罚款,还包括虚假填报资料。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未中标的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 100人看过2024-01-01

    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处理有限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造成其他合伙人利益损失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向合伙人追偿。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1
    1、一般是要本人亲自去,当然有授权委托书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可以由公司员工带相应的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即可。相关的变更申请需要法人签字。关于是否一定需要本人去视各地工商局的要求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工商局。
    2、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商标专用权不能得到保护

    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最致命的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就是说,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或服务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

    2.容易遭到他人抢注

    一旦他人将已经在使用的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使用该商标,这方面的教训是相当深刻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

    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有多久,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会授予申请人。

    3.容易造成侵权行为

    使用未注册商标,该商标与使用在相同的或类似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概率极高,有可能会对已注册的商标造成侵权。只要是侵权,不管使用者的本意如何都会受到处罚,就要赔偿经济损失,就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

    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有限公司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或者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后进入破产程序的,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财产以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后所得的财产可按照法律规定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未验收工程不可以结算。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未实缴出资,即股东未向公司缴纳出资额,按是否全部缴纳标准,包括未实缴全部认缴出资额(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实缴认缴出资额中的部分出资额(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按是否届满出资期限标准,包括未届出资期限未足额缴纳出资额、已届出资期限未足额缴纳出资额两种情形。

    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向公司出资,与公司形成附履行期限的合同关系。而在履行期限(即出资期限)届满前,股东是享有期限利益。即股东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不进行实缴出资。而此时股东转让股权不属于《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

  • 100人看过2024-01-01
    股东未实施出资,转让股权的,股权转让的价格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并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载明。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使得其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但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说,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程序和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来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最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
    2、一般来说,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的,都采用作出破产宣告裁定的形式。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应当公开进行,应当通知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债务人到庭,当庭宣布破产裁定。当事人拒不到庭的,不影响裁定的效力。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当庭收到人民法院作出的破产裁定的债务人和管理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将裁定向他们送达。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破产宣告的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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