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变更具体可变更的内容如下:
1.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需成立一年以上才可以办理名称变更
2.企业住所变更:企业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后申请变更登记
4.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企业变更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后申请变更登记。减少注册资金的,要在报纸上登载公告45天后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
5.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后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6.企业类型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所有新旧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8.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企业,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
总监理工程师在一年内变更不得超过两次,否则该总监理工程师从第三次变更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投标。
因上述原因确需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提供书面报告、备案表和下列材料(备案表格式见附件):
1、要求变更的原因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企业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文件;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变更补充合同;
4、新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岗位证书;
5、外地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材料经市建设局质量安全处审查同意后,重新办理合同备案,凭合同备案表到质量安全处变更。
一、工商注册的财务负责人怎么变更吗
一般纳税人企业变更财务负责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变更,也就是把原来办理税务登记的联系人及电话改为现在实际负责人的就可以了。不需要到工商局等其他部门变更。也就是说,凡涉及纳税人税务登记中的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财务负责人,办税员,从业人员变更事项,可以从不需审核项目中进行变更,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均属需经审核项目。
因此,你可以通过网站“网上办税——涉税申请——税务登记变更——网上变更登记(管理员审核)——基本情况变更”办理。
一般纳税人企业变更财务负责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变更,也就是把原来办理税务登记的联系人及电话改为现在实际负责人的就可以了。不需要到工商局等其他部门变更。也就是说,凡涉及纳税人税务登记中的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财务负责人,办税员,从业人员变更事项,可以从不需审核项目中进行变更,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均属需经审核项目。
因此,你可以通过网站“网上办税——涉税申请——税务登记变更——网上变更登记(管理员审核)——基本情况变更”办理。
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税务注销”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在“纳税人经办人”中选择经办人(若经办人没有选择项的,请在网上税务局办税人员中维护)和选择“注销原因”,录入“注销原因说明”后,点击“查验”按钮。
第二步:查验
系统完成查验后,会根据查验结果给出对应的处理方式,提示即办或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建议
办理流程如下:
1、在线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且不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和“其他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系统提示符合即办注销要求,下方会出现“提交”按钮。
(1)申请提交。点击该按钮,进行在线办理税务注销。
(2)签名。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系统将自动进行税务登记注销,同时提示制作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
(3)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点击“确定”,跳转到“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界面,输入税号和身份证号后,点击“下载证书”可下载。
2、承诺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但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其他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纳税人可按“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系统下方会出现“查看《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按钮,点击该按钮,查看、打印该承诺书。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该承诺书和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1、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内部资产进行清算;
2、制作清算报告;
3、刊登注销公告;
4、注销税务、工商代码等。
根据规定,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1、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
(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
(7)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
2、到银行开户
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
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经营者还需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办理《法人代码证书》。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企业须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热照,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办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办证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家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办证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
(1)组织员工到所在地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身体检查,以办理个人健康合格证。
(2)企业向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6、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7、申请开业登记表。
一、如何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户审批流程比较简单,虽然个体户的性质不能跟普通公司比,但是在办理注册流程时,审批的步骤都是一样的。
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1、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办理。
2、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名称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填好下面的表格,申请名称核准。
3、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好表格,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
4、如果是代办,还需填委托书。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三个工作日,如果效率比较高的单位,当天就可以拿到执照了。
二、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1)由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
(4)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6)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