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3.企业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经营场所的证明;
6.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7.工人员资质证明。与拟聘用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经营管理人员履历表及身份证明,拟聘用导游人员导游资格证书和IC卡复印件;
8.旅行社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立地县(市、区)旅游局---审核资料---现场勘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起草上报文件
1、运用互联网,进行商业买卖的网站(电子商务网站);
2、分类信息网站;
3、给公司或个人做网站的网站(包括博客类网站);
4、网站内具有BBS的网站(目前论坛以取消BBS前置审批);
5、有偿信息服务网站(包括广告、信息、新闻、娱乐、视频等);
6、网络游戏网站(含充值页面);
7、软件下载类网站;
8、其他新型互动交流平台(SNS类等)。
1.性质不同:负债是债权人权益,到期可以收回本息。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求偿权,没有明确的偿还期限。
2.偿还责任不同:负债要求企业按规定时间和利率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所有者权益则与企业共存亡,无需偿还。
3.享受权利不同:债权人享受收回本金和按约定收回利息的权利,没有参与经营的权利,也没有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所有者既具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也具有参与收益分配的权利。
4.计量特性不同:负债可以单独直接计量,而所有者权益除了投资者投资时以外,一般不能直接计量,通过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来进行间接的计量。
5.风险和收益的大小不同:负债风险小,收益一般也要小些。所有者权益风险大,收益可能较高。
1.性质不同:负债是债权人权益,到期可以收回本息。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求偿权,没有明确的偿还期限。
2.偿还责任不同:负债要求企业按规定时间和利率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所有者权益则与企业共存亡,无需偿还。
3.享受权利不同:债权人享受收回本金和按约定收回利息的权利,没有参与经营的权利,也没有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所有者既具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也具有参与收益分配的权利。
4.计量特性不同:负债可以单独直接计量,而所有者权益除了投资者投资时以外,一般不能直接计量,通过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来进行间接的计量。
5.风险和收益的大小不同:负债风险小,收益一般也要小些。所有者权益风险大,收益可能较高。
1、有固定不动的经营地(申请者有着产权年限的运营用地,或是申请者租赁的、租赁期不少于一年的运营用地;运营用地理应达到申请者业务运营的必须,实际总面积无规定);
2、必须的经营设备(2部之上的平行线固话;打印机、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具有与旅游行政管理学单位以及他旅游经营人连接网络标准的电子计算机);
3、有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金(若欲中后期升級为国际性旅行社资质证书,注册资本不可小于1五十万);4、有旅行社从事经验或是相关的技术专业历经的主管工作人员和电商客服工作人员;
5、有不少于旅行社在职人员数量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署固定不动限期或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的拥有导游资格证的导游员。
6、旅行社理应自获得旅行社业务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中日内,在当地旅游行政管理学单位规定的银行业设立专业的质量保证金帐户,存进旅游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二十万元。
1.职业中介。职业中介主要是为求职工提供面试机会,向企业推荐人才。其收费对象一般是向求职者收费或者双向收费。如果成功为求职者找到工作,就向求职者收费;成功替企业招到所需人才,就向企业收费。
2.猎头服务公司。猎头公司主要是帮助优秀的企业找到所需人才,简单来说就是帮委托企业去挖人,因为一些高级技术人才是不会通过正常渠道进行招聘的。
3.网上招聘。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相应的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
2、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3、有3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冠以省名的应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固定不动的经营地(申请者有着产权年限的运营用地,或是申请者租赁的、租赁期不少于一年的运营用地;运营用地理应达到申请者业务运营的必须,实际总面积无规定);
2、必须的经营设备(2部之上的平行线固话;打印机、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具有与旅游行政管理学单位以及他旅游经营人连接网络标准的电子计算机);
3、有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金(若欲中后期升級为国际性旅行社资质证书,注册资本不可小于1五十万);4、有旅行社从事经验或是相关的技术专业历经的主管工作人员和电商客服工作人员;
5、有不少于旅行社在职人员数量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署固定不动限期或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的拥有导游资格证的导游员。
6、旅行社理应自获得旅行社业务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中日内,在当地旅游行政管理学单位规定的银行业设立专业的质量保证金帐户,存进旅游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二十万元。
办理程序:
1、申办单位向拟设地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上述有关申报材料。
2、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者发给《上海市旅行社申报技术报告书》,一式三份。
3、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20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许可设立该旅行社的应出具书面批复,并由上海市旅游局核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批复件到所属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和领取营业执照。
5、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