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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2

    成为有限合伙人不需要资格,但是有限合伙人的权力有限制。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在法律规定上可以作如下的区分: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有限合伙人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3)在竞业禁止方面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5)在出资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 100人看过2024-01-02

    普通合伙人不但以自己已经投入合伙的财产承担责任,而且还要以自己所有的个人财产对债权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对于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因自己的过错而给合伙造成损害的,还应当对合伙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是有限合伙中人合性的突出表现,是对合伙债权人利益的加强保护,有利于交易安全。在有限合伙中,绝大多数出资源于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的财力远低于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何以能够承担无限责任,从而取得合伙债权人的信任呢第一,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的出资形式是其杰出的风险控制、经营管理能力,并对合伙事务有控制、决定权,根据权利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二,普通合伙人名称、住址在有限合伙登记中要对外公开,交易相对人可以通过对普通合伙人经营和偿债能力的考察来确定交易风险;第三,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意味着对普通合伙人能力的肯定,因为即使是承担有限责任一个有理智的人也不会将财产随意交给经营能力无保证的人,交易相对人可以借助有限合伙人的判断中增强自己对普通合伙人的信任;第四,无限连带责任对普通合伙人来说是一种巨大的商业风险,必然会激励其审慎的处理合伙事务,以获取更多的收益,避免倾家荡产、身败名裂的危险;最后,有限合伙对合伙债务人承担责任的财产是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和普通合伙人的全部财产,比普通合伙更有保证能力。

  • 300人看过2024-01-02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1.出资义务

    2.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信息披露义务

    4.普通合伙人的信义义务

    信义义务包括有限的忠诚义务与谨慎义务。

    5.遵守有限合伙协议的义务。

    法律对合伙人的禁止性规定:

    1.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

    4.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

  • 100人看过2024-01-02

    1、公司确实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因为公司是有限财产,无法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那么,就会产生一个漏洞成立一个有限合伙,公司是普通合伙,其他自然人是有限合伙然后责任由公司承担,这样不利于债权人的权利实现。

    2、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2

    合伙人应负的责任如下:

    1、按照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合伙协议约定的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为了避免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应首先订立合伙协议(又叫合伙契约,或叫合伙章程)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甩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合伙企业的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

    2、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

    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

    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

    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

    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

    8、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

    9、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

    10、付给俣伙人的工资;

    11、每个合伙人可以抽回的资本;

    12、合伙人死亡的处理以及继承人权益的确定;

    13、合伙企业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

    14、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法;

    15、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


  • 100人看过2024-01-02

    特殊的普通合伙仅适用于以专门知识和技能(如法律知识与技能、医学和医疗知识与技能、会计知识与技能等)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是因为这些专门知识和技能通常只为少数的、受过专门知识教育与培训的人才所掌握。而在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个人的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经验等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与合伙企业本身的财产状况、声誉、经营管理方式等都没有直接的和必然的联系,合伙人个人的独立性极强。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

  • 100人看过2024-01-02

    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一)申请: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受理、审查和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 100人看过2024-01-02

    1.出资与合伙人资格

    二者对于出资的要求差别不大,主要区别在于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财产份额转让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只用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而无须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3.竞业禁止与本企业交易

    法律明确禁止普通合伙人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对于有限合伙人而言,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法律并不禁止其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除非合伙协议事先禁止,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5.合伙人丧失能力

    普通合伙人在丧失偿债能力时应当然退伙,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可能转化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无论是丧失偿债能力还是民事行为能力都无须退伙。

    6.盈亏分配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100人看过2024-01-02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XX市XX工商局注册登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发照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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