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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2

    食品公司注册的流程

    1、企业名称核准:尽量多提供一些公司名称,保证通过概率

    2、营业执照及企业信用号审批: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注册申请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章程等材料办理营业执照;(名称核准之后10—15个工作日出执照)

    3、刻制印章: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公安局特行科审批后,刻制印章

    4、银行开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印章原件及身份证到银行开启公司对公账户

    5、核税:会计人员陪同法人到税务局核定公司具体税种

  • 100人看过2024-01-0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 140人看过2024-01-02
    正常的监理酬金的构成,是乙方在工程项目监理中所需的全部成本,再加上合理的利润和税金。具体应包括:
    1.直接成本
    (1)监理人员和监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包括津贴、附加工资、奖金等;
    (2)用于该项工程监理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包括差旅费、补助费、书报费等;
    (3)监理期间使用与监理工作相关的计算机和其他仪器、机械的费用;
    (4)所需的其他外部协作费用。
    2.间接成本
    全部业务经营开支和非工程项目的特定开支:
    (1)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的工资;
    (2)经营业务费,包括为招揽业务而支出的广告费等;
    (3)办公费,包括文具、纸张、账表、报刊、文印费用等;
    (4)交通费、差旅费、办公设施费(公司使用的水、电、气、环卫、治安等费用);
    (5)固定资产及常用工器具、设备的使用费;
    (6)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
    (7)其他行政活动经费。
  • 100人看过2024-01-02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以按月结算为例,现行的中间结算办法是,施工企业在旬末或月中旬向单位提出预支工程款账单,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终再提出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月报表,收取当月工程价款,并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按月进行结算,要对现场已施工完毕的工程逐一进行清点,资料提出后要交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查签证。为简化手续,应以施工企业提出的统计进度月报表为支取工程款的凭证,即通常所称的工程进度款。

  • 1780人看过2024-01-02

    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划、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11、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产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下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义务:

    1、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或监理投标书的承诺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监理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2、监理人在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并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监理人所使用的由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4、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所监理工程及其监理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 100人看过2024-01-02

    1)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持相关文件和资料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要求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质量监督人员应当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5)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

    6)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以下称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100人看过2024-01-02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此外,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对其申报债权前已经进行完毕的各项破产活动,不得再提出异议。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100人看过2024-01-02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此外,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对其申报债权前已经进行完毕的各项破产活动,不得再提出异议。

  • 100人看过2024-01-02
    建筑工程上消防验收包括消防栓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重点检查逃生通道,各系统设备的联通和单项使用功能。消火栓试射,水泵接合器灌水。现场各手报是否正常。就是按下手报,各系统是否联动正常。抽检正压送风、排烟的风压风量。水泵房、消防控制中心的功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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