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义上讲,一切不如实出具发票的行为、都是虚开的行为。
包括没有经营活动而开具或虽有经营活动但不作真实的开具,如改变客户的名称、商品名称、经营项目、夸大或缩小产品或经营项目的数量、单价及其实际收取或支出的金额,委托代扣、代收、代征税种的税率及税额、增值税税率及税额,虚写开票人、开票日期等等;
狭义的虚开,则是指对发票能反映纳税人纳税情况、数额的有关内容作不实填写致使所开发票的税款与实际缴纳不符的一系列之行为。如没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却虚构经济活动的项目、数量、单价、收取金额或者有关税率、税额予以填写;
或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开具发票时,变更经营项目的名称、数量、单价、税额、税率及税额等,从而使发票不能反映出交易双方进行经营活动以及应纳或已纳税款的真实情况。主要体现在票与物或经营项目不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不一致。
如果业务量大,批量发票不够时,可向主管机关申请增领,主管税务机关、税政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仍到办税服务厅购领。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跋票。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一、什么叫滞留发票
滞留发票是指销货方对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货方由于种种原因在360日内未将专用发票认证及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金税工程全国联网,目前增值税发票只要一经防伪税控系统开出,而购货方未去认证则该发票就没有对应的抵扣信息,造成滞留。
造成滞留发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属于购进免税货物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二)属于购进非应税项目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三)销货方未将专用发票交给购货方,造成存根联滞留;
(四)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90日(自2024年1月1日改为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造成存根联滞留;
(五)购货方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六)购货方发生走逃或注销。
二、解决滞留发票的建议
由于增值税发票开具不去抵扣就会造成滞留,去抵扣又属于不能抵扣的范围,所以若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一个途经是要销货方重新开具普通发票,另一个途经是把发票拿去认证抵扣,但同时做全额进项转出。
(一)购货方购进属于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要求销货方开具普通发票。
(二)购货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要求销货方开具普通发票。
(三)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36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购货方要自我检讨一下管理流程,应在360日内尽快认证。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运用范围不同。普通发票运用范围较广。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运用,运用范围窄。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作用上的不同。普通发票仅仅一种收付款凭据,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既是财务收支的凭据,又是兼记销货方交税责任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首要依据。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开具内容不同。普通发票内容只填写买卖的数量、价格。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既填写买卖数量、价格,也填写交税人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地址、电话号码和税款。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价格特征的不同。普通发票反映的是含税价。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的价格是不含税价等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一般有以下几种:
①17%: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租赁服务。(除下面特殊的外)
②13%:销售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
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膜、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
③11%:一般纳税人提供运输服务、基础电信服务
④6%:其他现代服务业
④3%: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
⑤0%:销售特定0税率的货物或提供服务(例如出口货物)
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其进项税额转出应凭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转出,应填入“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栏中,请勿凭开具的红字发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1.收到红字票
借:原材料(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帐款(红字)
2.收到正确的发票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增值税红字票不需要认证
实质性区别就是是否可以抵扣。专用发票有抵扣联,必须通过专用开票机或者通过税局代开,通过认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用于进项税抵扣。而普通发票不行。
当然,专用发票不是唯一可以进行进项抵扣的凭证。
为了满足抵扣认证的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有固定样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