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07人看过2024-01-03
    1、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2、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

    3、按照债券票面利率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

    4、按照期限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

    5、其他债券种类。

    记名债券指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并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 105人看过2024-01-03

    公司章程在设立公司时应当进行备案。董事会章程和公司章程区别:1、性质不同。公司章程是法律文件,董事会章程是内容规定,他们法律效力和范围不同。2、规范的对象不同。公司章程规范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章程只规定董事。3、还存在记载事项不同等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107人看过2024-01-03

    (一)合同中约定的对于所担保的债权范围的效力;

    (二)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

    (三)出质人对于出质的股权享有表决权等权利。

  • 103人看过2024-01-03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的发生在下列几个方面:

      1、隐瞒并冒充其他股东的签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

      2、未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

      3、出让方不履行协议义务的;

      4、隐名股东替代挂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

  • 106人看过2024-01-03

    不可以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06人看过2024-01-03

    民营企业存在如下几种不当的融资方式:

    1、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且数额较大的。

  • 106人看过2024-01-03
    公司被合并重签合同一般没有赔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不存在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 107人看过2024-01-03

    合伙出资可以采取下列方法来计算股份:

    1、合伙人以货币出资的,按照货币在全部股份中的份额来计算股份;

    2、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在财产经评估后,按照评估价格所占的份额来计算股份;

    3、具体由合伙人之间协商。

  • 103人看过2024-01-03

    依据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与股期权投资的公司依法进行备案的是合法的,我国法律是允许股权期权投资的。

    1、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规定的场外证券业务的,以及证券监管机关或自律组织规定应当在协会备案的机构(以下简称备案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对其场外证券业务备案。

    备案机构新设全资子公司从事规定的场外证券业务的,应当作为变更事项报送相关信息,信息报送责任主体相应转移。

    2、备案机构开展场外证券业务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一)公司治理制度健全,决策与授权体系清晰,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完整;

    (二)具备与相关场外证券业务相适应的资本实力、专业人员和技术系统;

    (三)具有能够有效防范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市场操纵等行为的风险控制机制;

    (四)具有完善的投资者教育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

    (五)协会的其他要求。

  • 110人看过2024-01-03

     

      公司增资办理详情

      1、增资公司授权经办人,携带其公司执照正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领取相应表格。内资咨询柜台领取。当天完成。

      2、领取表格时,工商局中相关人员会告知办理所需要准备的资料物件,及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

      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验资报告

      (4)公司股东决议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执照正副本

      (7)代理人身份证

      3、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公司股东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可一式多份,做留档。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此步骤顺利可1个工作日完成)

      如果对公司股东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能否通过存在疑惑,可携带这个二份文件及执照,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先行咨询。排内资的柜台。

      4、联系会计事务所及银行,将要增资的金额汇入公司验资的临时账户,账户所在银行出具证明(收款凭证、对帐单及银行询证函回函)(3-4个工作日)。将证明(银行邮寄至事务所)、营业执照及之前的验资报告交付会计事务所,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2个工作日)。(如果需要节省资金被冻结时间,可在第三步骤完成后,再开设零时验资帐户。)

      费用:会计事务所按注册资金的千分之一收取费用。(进出口公司的增资报告)

      5、当所需准备资料装备完成后,由代理人递交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现场做审核。通过,出具《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

      6、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可凭《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上表示的日期,携带此单据,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费用: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与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1千万元,收取增加部分0.8‰以及10元整的工本费。(详细收费请查阅工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8、在领取新执照后,使用法人身份证为公司临时验资帐户解冻,将资金转入相应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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