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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人看过2024-01-04

    企业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资产重组与并购常常是交互发生的,先收购后重组,或先重组,再并购,再重组在资本运作中也是经常采用的方式。

  • 105人看过2024-01-0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法主要是亲自行使。即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并实施投票行为。但又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1)法人、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或者机构作为股东时,当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指定的人员(实际上也是代表人)代使表决权。

    (2)破产人作为股东时,应由破产管理人行使表决权。

  • 109人看过2024-01-04
    一个股东能做出股东会决定。
    如果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必须达到三分之二表决权股东表决的情况,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会议,按时通知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的,一个股东就能做出股东会决定。
  • 104人看过2024-01-04

    一、公司股权转让1年多未办理变更有效。

    二、股权转让依法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但未经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负有办理变更登记的义务,公司不履行的,依法继受取得股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司履行。

    四、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104人看过2024-01-04

    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即所有董事组成,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而在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可以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 109人看过2024-01-04

    第一、赔偿责任。

    第二、返还所募资金并附加利息。

  • 111人看过2024-01-04
    公司股权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作价用于出资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107人看过2024-01-04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权质押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对股权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是股权必须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股权质押与其他担保方式相比,法律风险较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一种权利,不像抵押和动产质押的标的,是实在的“物”。质押权的实现,很大程度取决于被质押的公司的“含金量”;同时,股份质押后,公司可以通过将财产抵押给他人、不予年检、歇业、投资高风险项目、大量增加经营负债等方式,降低公司的价值,使质权难以实现。

  • 104人看过2024-01-04
    1.要求不同
    保密协议要求签署协议那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协议中约定的信息。
    竞业限制要求签署人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2.违法之后所负的责任不同
    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签署后的补偿不同
    签署保密协议之后,用人单位不额外给签署方补偿金,而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
  • 104人看过2024-01-04

    不能。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法律对合伙人的规定因合伙企业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不参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对合伙企业债务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其中,对普通合伙人的规定与普通合伙企业中一样。而有限合伙人原则上可以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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