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司经营权、签订合同、签署各类法律文件、参加诉讼。
1、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律文件的权利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3、参加诉讼、签收法院送达文书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