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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一是当业主提出正当要求但又超越物业服务范围时,这说明我们提供的服务还存在瑕疵,应该立即纠正,如果因条件或人力限制难以满足需求,应向业主坦诚交待不能解决的原因。要通过沟通取得业主的谅解和信任,并做到于细微之处感化业主,让业主充分感受到你的善意、诚挚。

    二是要有积极进取、永不言败的良好心态。在实际工作中,物业管理人员肯定会遇到麻烦,甚至是个别业主提出的无理要求,感到委屈、困难而打退堂鼓,往往于事无补,倒不如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终究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是要充分理解,高度负责。由于文化、知识等差异,业主可能会对物业管理规定或服务不理解,提出一些不正当要求,甚至强词夺理、恶语相加,作为物业管理人员,不论业主反映的问题对与错、大与小、都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处理。

  • 100人看过2024-01-02

    1、物业管理中的安全保障责任到底有多大,主要看《物业管理合同》对双方(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合同是否明确包括了物业公司有义务确保小区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不受不法侵害。如果双方有明确的约定,物业公司自然不能免责。

    2、看物业公司是否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物业管理中的安全服务是为维护小区的秩序而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严密的防范的确可以减少犯罪活动对业务的侵害,但这种防范的力度是有限的,业主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中包括了清洁费用、绿化费用、保安费用等。用于保安费用的支出并不多,根据公平原则,不能苛求物业提供诸如私人保镖、物品有偿保管合同一样的服务。

    3、所以一般来说,只要物业公司尽到了普通的安全注意义务就可,但如果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没有在合理的限度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那是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

    4、物业公司疏于管理导致的责任一般都是明显的,业主可以通过证明门卫无人值班、门卫管理疏松、没有保安巡逻值班、没有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电子监控系统失灵、该封闭的出入口没有封闭、围墙等围护装置倒塌没有及时修理或看护等。物业公司没有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失的,虽然该损失是由物业管理合同外的第三人引起的。

  • 100人看过2024-01-02

    征信影响方面:

    1、会降低借款人的贷款金额。

    2、不给借款人优惠利率或使贷款利率上浮。

    3、如果有多次的信用不良记录,会直接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4、对招聘求职、租房子甚至签证出国多个领域都有影响。

    5、征信差会被列入央行黑名单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100人看过2024-01-02
    依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后,业主没有异议的,就算没有签订合同,物业公司也可以收取物业管理费的。
  • 100人看过2024-01-02
    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业主一般不可以不交物业费。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
  • 100人看过2024-01-02
    1.对于一些拒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物业经理(尤其是客户主管)要亲自上门收费。物业服务中心收费小组分成几部分:一部分是以客户主管牵头,客户助理为组员,此小组占整个收费工作的三分之一;第二组以经理牵头,所有经理助理是组员,解决一些客户助理无法完成的疑难问题;第三部分,以经理为主,处理往年拖欠物业费的遗留问题。
    2.当在催缴物业费时,先发催费函,然后给业主发律师函,第三轮发“律师函后函”,“律师函后函”上恳请业主将不交费的原因和家中存在的问题在“律师函后函”上写明,返回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将尽力解决,物业服务中心本着与业主真诚相处的原则,与业主以友好、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方式与业主沟通协调问题。发律师函后,概率有15%的业主能交物业费。
    3.物业服务中心对收费成员在收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类,每天经理助理都要开“碰头”会,不断调整收费策略,在收费较好的高峰时,预测会有低谷的出现,提前对收费策略制定预防措施。
    4.靠司令部,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和经理助理相当于-催缴物业费工作的“司令部”,对整个收费工作要作好全面指挥。
    5.催缴物业费“司令部”核心成员每天要分析收费进展状况;同时,特别关注客户助理等收费小组成员的心态,对连续几天收费排名靠后的成员,了解其原因:是主观倦怠,还是需要物业服务中心的支持;经理助理要主动对下属给予关心,保持沟通。
    6.每3天就要给客户助理开会,大家共同探讨-催缴物业费措施。
    7.如果离年底不到50天时间,时间紧迫。与业主比较有效、节省时间的沟通方式是通过文字交流,物业服务中心制定统一的“-催缴物业费答业主问”,对业主反映比较共性的问题编写成话术,以提高收费人员与其沟通的效率;同时避免收费人员中了业主的“圈套”。
    8.与业主是一个长期相处沟通的过程,在收取物业费的同时,要及时为业主解决问题,不能只收费,不解决问题;要逐渐建立物业在业主心目中好的口碑,为明年更好地收费奠定基础,埋下伏笔。
  • 100人看过2024-01-02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物业费的催缴是适用于诉讼时效相关规定的,因此,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在诉讼时效三年内催收物业费,同时需要注意物业公司催收物业费时,一定要进行书面催缴,并且在书面催缴后保留相关证据,否则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 100人看过2024-01-02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物业费的催缴是适用于诉讼时效相关规定的,因此,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在诉讼时效三年内催收物业费,同时需要注意物业公司催收物业费时,一定要进行书面催缴,并且在书面催缴后保留相关证据,否则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 120人看过2024-01-02

    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由以下方面构成:

    1、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的资格认定以及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标的物的基本情况作出确认和记载。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应服务的条款。这是物业管理合同最为重要的条款,具体内容又因为管理事项类型的不同而呈现差异,一般有以管理服务为主的物业管理和出租经营与委托管理并重的区分。

    3、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的。这一般除了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以外,各地的地方性规章也大都进行了底限性规定,但各地规定的情况参差不齐,可资参考的是国际健康组织(WHO)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设定了安全、健康、便利、舒适的居住环境基准,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点:(1)火警防范,如加强消防设备、防火设施的管理;(2)清洁维护,定期清除垃圾,清理水沟,外墙洗刷等;(3)公共设施维修,水电机械维护、公共电梯、空调设备的定期检查;(4)花木整理,修剪花草树木,随时更换枯死的枝叶等。这四点基准也应该是物业管理的标准要求。

    4、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方法,物业管理合同皆为有偿合同,因而价金和酬金条款是其自然的主要条款。

    5、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管理和费用分配办法。此为物业管理合同的特殊条款,主要为物业管理单位履行管理义务的方便计。

    6、维修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条款。维修费用一般独立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独立开来,其收取方式主要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

    7、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的终止事项及合同终止后相关事宜主要是物业资料的移转。物业管理服务的终止与一般合同的终止存在差异,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般不允许随时随意解除合同,如果一方提出要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合同,就必须依据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协商一致或由法院、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8、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的途径。物业管理关系虽然仅在物业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发生效力,但由于物业管理关系存在特殊性,物业所在地居委会、城建部门和相关市政部门也对其享有一定行政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因而物业管理关系的纠纷解决及关系结束也与其他合同存有差异。

    9、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的其他主要条款。由此可见,相较与其他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在诸多方面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但在理论和实务中,学者和法官对此并没有引起相应的注意,关于物业管理合同的定性现在比较流行的观点有两种,即或认为物业管理合同为委托合同的一种,或认为物业关系为民法中代理制度的特殊类型,物业管理合同亦为设立代理关系的合同,以下将对这两种观点分别予以检讨。

  • 100人看过2024-01-02

    物业管理中违法行为具体种类很多,涉及诸如民事违约责任、民事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不同种类的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其具体的构成要件也各有一定差异。在一般情况下,法律责任的归责条件由下列四要素构成。

    (1)行为违法。法律责任一般是由违法行为的发生而引起的,因此,违法本身的构成条件,自然应当成为法律责任构成的基础和必要的前提条件。

    (2)损害结果。损害是指给被侵害方造成的利益损失和伤害。损害的形式主要有人身的损害、财产的损害、精神的损害和其他利益方面的损害。损害的范围包括直接实际损害和丧失预期可得利益的间接损害。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给社会特定利益关系造成了危险或损害,并且危害结果达到了法律规定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程度,是构成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一个必要条件。在有些法律责任中,损害结果不是必要要素。

    (3)因果联系。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应当存在因果联系。法律上的因果联系不是一般的因果关系,而是指某种事实上的行为与特定损害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如果某项损害结果不是因某人的行为所必然引起的,则该行为人就不对该项结果负责。由于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多种多样,有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之分,有一果多因和一因多果之分;因此在把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归于某一违法行为时,必须搞清楚违法行为与特定的损告结果之间的联系,这对于行为定性、确定法律责任种类和大小具有重大影响。

    (4)行为人心理主观过错状态。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心理认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表现形式。直接和间接故意的违法行为应负法律责任,重大过失的违法行为一般要负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在法律有明文规定下才须负刑事责任。对物业管理中的民事侵权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的归责,大多数是采取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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