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公司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非法行为,调查的证据法律是不会认可的。
调查取证的权利法律授权的只有公、检、法部门和律师才享有。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变向调岗辞退员工的话,那么作为劳动者完全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或者是直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变向的调岗从而辞退员工已经算是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法》,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可以继续要求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也可以终止合同,要求二倍的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法属商法。商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经济法包括: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拍卖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环境保护法等。
最本质的区别就是,商法属私法,经济法属公法。最早出现的经济法是以反垄断为核心的。商法以企业为核心,调整企业的经营关系和强调企业个体的权利。
注册流程步骤: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确定公司住所。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证明。
3、形成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4、申请公司营业执照。
5、刻公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6、办理代码证。
企业法人代码登记办事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
7、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8、开设企业基本帐户。
1、补足本金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行政划拨
行政划拨。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3、查封扣押和拍卖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4.罚金和滞纳金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企业职工参保此类人员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随之而来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向用人的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