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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5
    起诉公司和法人通常而言是有关系的。公司就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05

    法律没有限制法人不能注册多家公司。

    但是若你成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后,你之后注册的公司只能是两个股东以上的合伙公司,且经营范围不涉及之前行业,担任法人就可以成立。相反,若你一开始成立的是两个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且担任法人,那你仍可以在另外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法人,但是不能涉及同行业。

  • 100人看过2024-01-05

      注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以下这些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注册工程公司必须满足上述条件。

  • 100人看过2024-01-05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 100人看过2024-01-05
    看该股东实缴完没有。
    1、不管是显名股东还是隐名股东,如果该股东按照章程的约定实缴完认缴出资了。
    2、这时候,股东不需对其他公司债务负责任(破坏公司财产独立性的除外)。
    3、如果认缴的出资没有实缴完毕,那么股东应当继续在认缴的范围内出资。
  • 100人看过2024-01-05

    除了一人有限公司外,一人可以注册多个公司

    法律对此没有数量限制,如果注册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则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并且一个自然人也不能担当两个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100人看过2024-01-05
    子公司虽然从属于母公司,但是却拥有其独立的公司主体地位。所以子公司解散的时候需要进行清算。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100人看过2024-01-05

      社保个人账户查询:

      (1)可以在参保地社保处查询(当地社保局)。

      (2)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市话收费)。

      (3)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先输入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注册新用户,然后登陆查询,也很方便的。

      因此,需要查询社保个人账户的可以参照上述方法进行查询。

  • 100人看过2024-01-05

    非医保用药责任主体的确定

    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创设的目的是保证受害人能够及时得到赔偿,在受害人或其近亲属不能决定是否应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治疗的情况下,应当由侵权人与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但现实中到底是侵权人还是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存在难以确定的情况。

    事实上,在当前司法为民的大环境下,首要保障的是受害人的利益,因此,免除保险公司的非医保用药责任,可能导致因为侵权人缺乏赔偿能力而转至受害人自行承担;但如果一味的要求保险公司承担非医保用药责任显然也有违公正,因此,对非医保用药部分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向受害人赔付,再由其向投保人(侵权人)进行追偿,才更符合利益衡平原则,也更符合法律正义。

  • 100人看过2024-01-05

    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任何事物都不会是绝对不变的。在有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

    情况之一,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资证明文件,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证明,若是以实物出资,会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评估文件。这些文件在公司成立后会存在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中。如果在诉讼中遇到公司履行债务能力不足时,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师可能会查询这些材料,若其中未存在这些材料,则可能会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

    情况之二,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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