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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人看过2024-01-06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108人看过2024-01-06
    公司监事法律责任:
    1、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2、审核、查阅会计文件;调查、检查公司的业务及财产状况;
    3、通知董事停止违法行为;
    4、对违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
  • 109人看过2024-01-06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可以变更的,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手续: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等。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122人看过2024-01-06

      设立或变更为集团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全国级的条件为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必须是实物或者货币出资,不动产以及在建工程不得作为出资。】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子公司没有行业限制。

      5、集团公司要求的控股标准。这里所指的控股,是指绝对控股,即51%以上,成立集团公司,控股关系只能是资本控股。

      6、企业名称使用中国的,须国务院批准。

      省级(山东省)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 112人看过2024-01-06

    公司合并之后有以下优势:

    1、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不影响合并后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

    2、企业合并一般不以现金进行交易,可以享受延迟纳税的税收优惠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109人看过2024-01-06
    冻结名下财产包括以下资产范围: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金融资产,汽车等动产和房屋等不动产。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 107人看过2024-01-06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3、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4、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03人看过2024-01-06

      应当由哪些人组成清算组织,由人民法院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有关机关是指企业的主管机关、审计机关等;有关人员是指会计师等。一般来说清算组成员是自然人,不是法人。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 104人看过2024-01-06
    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小股东不配合的,则小股东可以购买变更的股权。如果小股东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变更。如果股权变更是内部变更的,则不需要小股东的同意,只需与受让的股东协商一致即可。
  • 109人看过2024-01-06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也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立监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且必须具有职工代表。

    二、监事会的职权范围有哪些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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