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3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登记部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审核手续,否则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3、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最好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
5、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了(需要交纳变更登记费用);
6、然后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这一步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7、除了变更税务登记证,还要到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组织机构代码。
一个月内。股东变更后是否需要税务登记变更,要看具体情况:如股东变更,注册资本未变,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未变,不需变更。如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进行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企业变更法人,也要变更相应的国税,变更国税法人。
国税法人变更流程
要到国税局办理变更需提供如下资料:
1、《公司变更申请表》(工商局提供)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变更企业法人)
4、新法人代表简历表(工商局提供)、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拿到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后,再去国、地税办变更登记
(1)要办理税务变更。
(2)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需报送以下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件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流程:
1、申请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3、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4、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