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
2、公司股东会对合并作出特别决议;
3、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一般无须政府部门审批。
4、签订合并协议;
5、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备置于公司,以供债权人查阅。
6、通知、公告债权人及债权人异议程序;这是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程序
7、实施合并;移交资产、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或新设章程等。
8、办理合并的工商登记手续;合并后消灭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原名称无效,但该名称在变更后一年内不得使用,有投资关系或者受让企业名称的除外。
人民法院或者企业登记机关依法认定企业名称应当停止使用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企业登记机关的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企业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成变更登记后,企业登记机关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吊销公司的法定代表不可以担任董事,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的法人代表,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以上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以上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1、要看工商登记那边,你仅仅是法定代表人,还是不是股东。
2、如果你仅仅是法定代表人,你无权注销公司
3、如果你被登记为股东,那么你作为名义股东,可以清算注销公司,但由于你不是实际出资人,仅仅是股权代持人,如果贸然注销,会承担对实际出资人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当然,这样的情况下,你可以自己做出股东会决议,变更法定代表人为你朋友即可。
4、没签书面合同不代表没有合同,口头约定也是约定
5、如果你仅仅是法定代表人,那么,你现在可以拒绝签字,盖章,拒绝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很多事情需要经过法定代表人才能进行,这样,他们会作出让步
如果你平常根本无需履行职责,你的法定代表人章都在对方手里,那么,这个时候,你直接向公司辞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你这种情况肯定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对方因此也会让步。如果对方不让步,你就直接辞职,在辞职文件上注明收到并盖上公司章,然后等一个月去工商局举报,说他们违法不变更营业执照。
不需要。
股权变更协议原则上只需要变更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其次,关于此股权变更的股东会决议需要二分之一以上股东的签字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股东会决议也是办理工商登记需要的必备材料之一。况且,开股东会一般都会有股东缺席,要求所有股东全部到场签字是比较困难的,如果强制要求每次股东会股东都必须全部到场,可能难以组织召开股东会,这样不利于公司决策的形成、发布与实施。
如果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的名誉可是不小的损失,至少在以下几方面可以体现出来:
后果一: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终生”。只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要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痕迹仍将伴随“终生”。
后果二: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后果三:日常经营活动受限。目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后果四:信用受疑交易相对方拒合作。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
后果五:载入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按照法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持续的结果,是更严重的失信行为,将受到全社会更为严厉的惩戒。
后果六: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限。根据法律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的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