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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人看过2024-01-06

    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有以下分立程序:

    1、召开全体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

    2、由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420人看过2024-01-06

    需要退出挂名监事,应当需要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方式,经过股东大会的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可以退出,而如果因为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人数少于法律规定人数,则在新监事任职之前,辞职监事继续履行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115人看过2024-01-06
    入股方式主要有资金,设备,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可以评估的财产。
    可以以技术(专利权、商标专用权、技术秘密等),不动产(土地、房屋、店铺等)、动产(资金、机动车辆),价值经过评估或者所有股东认可后获得相应份额的股权。
    公司法规定资金占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
  • 111人看过2024-01-06

    转让两人制的公司股份需要以下的手续:1、经两人的一致同意后,与买受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2、带《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执照正副本、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8人看过2024-01-06
    行政公益诉讼的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保护环境公益的需要;
    第二,保护资源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三,保护公共设施等公共财产利益的需要。
  • 119人看过2024-01-06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2、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

  • 108人看过2024-01-06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与一般有限公司监事会的不同之处

    1、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机构。

    2、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主要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一样,是公司的外部机构,是针对公司内部不设监督机构而采取的一项监督公司财产保值增值的措施。

  • 108人看过2024-01-06

    1、起诉书,写清原、被告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什么的,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签名,起诉日期。

    2、原告是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3、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要提供一张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

    4、证据的复印件,证据较多的,须单独列一份证据目录。

    5、如果聘请了律师,须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

    起诉是向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起诉状、基本证据材料,要求法院受理案件。法院会对的材料予以审查,如果认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那么接受材料,回执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当事人拿这个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缴费后,案件就是正式受理了。

  • 107人看过2024-01-06
    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满足法定条件经济性裁员作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必须满足法定条件。这些法定条件包括实体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只有同时具备了实体性条件之一和全部的程序性条件,才是合法有效的经济性裁员。
    (一)实体性条件
    在四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第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无时不面临着激烈竞争,一旦对市场需求判断失误或者决策偏差等,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就会发生困难。在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应允许用人单位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自救,而不是进一步陷入破产、关闭的绝境。

    第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第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程序性条件
    为了尽量缓减经济性裁员对劳动者和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造成的冲击,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履行一套法定程序。这些法定程序是有顺序的,须全部履行。
    第一、必须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第二、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第三、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 140人看过2024-01-06

    注册流程

    1、工商核名;

    2、签字,提交工商材料;

    3、工商登记,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包含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刻章;

    6、办理公司基本户;

    7、办理税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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