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44人看过2024-01-07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2、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债券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无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100人看过2024-01-07
    公司执照被吊销的后果包括: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3年之内不得使用。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从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等。
  • 128人看过2024-01-07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殳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
    2、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3、公司发行新股,可根据公司连续盈利情况和财产增值情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4、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 102人看过2024-01-07

    当公司进行清算时,往往是由清算组来执行的,清算组由特定的人员组成,一般来说清算组人员如何构成,清算组权利义务包含哪些,本文为您介绍。当公司进行清算时,往往是由清算组来执行的,清算组由特定的人员组成,一般来说清算组人员如何构成,清算组权利义务包含哪些,本文为您介绍。

    清算组概述

    清算组是指依法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执行清算任务的临时性机构。在清算期间,原公司的法人机关董事会停止行使职权,公司的财产管理权、必要的业务经营权由清算组行使,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也由清算组行使。

    清算组产生的时间和方式

    从清算组成立的时间上看,各国立法由于选任权的主体不同,清算组成立的时间也有所不同。我国清算组由法院任命,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但在《民事诉讼法》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中,并未提到清算组成立的时间。

    各国清算组产生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由债权人会议选任产生;第二种由法院任命产生;第三种原则上由债权人会议选任,但当债权人会议未能选出时,则由法院指定。我国破产法明确规定清算组由法院任命。

    清算组成员的构成

    在国外对破产管理人的资格一般不作限定,但对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对被行政机关吊销过会计师执照、律师执照和公证人资格的人员或者其他法院认为不应当担任破产管理成员的不能担当破产管理人。我国破产法并未对清算组成员作任何禁止性规定,但对清算组的组成范围作了一定的限制。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清算组的权利和义务

    (一)清算组权利

    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清算组具有以下职权:

    1.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从成立之日起,接管破产企业。接管的具体形式表现为接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经营文件、印章等,从而替代破产企业进行日常工作。

    2.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在接受破产企业财产之后,对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既是清算组的权利,也是清算组的义务。清算组有权对破产财产保管和处置,任何人都不得干涉清算组对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权利的行使。清算组对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的方案须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后才可执行。

    3.替代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之后,其对外的日常事务并未即刻了结,这些工作需要清算组来完成,例如参加对外的民事诉讼活动;决定原先签定的合同是否要继续履行。此外还有权决定是否承认抵销权:别除权、取回权;决定支付有关破产费用等权利。

    (二)清算组义务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清算组的义务主要有以下方面:

    1.接受债权人的监督的义务。清算组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的提问,并作出如实的回答以接受债权人的监督。

    2.定期向法院汇报工作的义务。清算组由法院选任,并对法院负责,所以清算组在执行工作中应定期向法院汇报工作。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直至解除清算组成员的职务。

    3.办理破产企业的注销事宜。

  • 125人看过2024-01-07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 147人看过2024-01-07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 180人看过2024-01-07
    1、注销个人独资公司要注意必须先注销税务证,再注销营业执照。
    2、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3、向注册地工商局申请注销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交上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等候回音。
    4、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如有欠税,缴纳完毕,然后撤销全部银行账户。
    5、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 143人看过2024-01-07
    个人独资公司解散的方式:
    (一)自行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由于只有一个投资人,因此,投资人个人可以自己决定解散企业的问题。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人继承时,个人投资公司将解散,因为个人投资公司只有一个投资人,其死亡后投资公司将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继承人,公司将自动解散。如果有继承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话,个人独资公司同样也会因为无继承人而自动解散。
    (二)强制解散
    强制解散主要是指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是个人独资企业依法成立和从事生产经营的标志。个人独资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当然就不能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186人看过2024-01-07
    风险投资的方式:
    1、风险投资一般采取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运作。
    2、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结构是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而风险投资公司则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该基金的投资运作,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3、提供部分贷款或担保资金,同时投入部分风险资本购买被投资企业的股权。
  • 270人看过2024-01-07
    风险投资的类型:
    新的风险投资方式在不断出现,对风险投资的细分也就有了多种标准。根据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我们一般可将风险投资分为四种类型。
    1、种子资本(seedcapital);
    2、导入资本(start-upfunds);
    3、发展资本(developmentcapital);
    4、风险并购资本(ventureAcapital)。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