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32人看过2024-01-10
    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 694人看过2024-01-10
    民办非企业理事和监事职责不同。 理事是经常深入群众,了解实际工作情况,为理事会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利用自己的专长和身份动员各方支持理事会工作的人。 监事是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作用不同。 理事会是社团的主要组成部分,对社团运作、活动开展具有决定作用。 监事会一般由担任过该厂盯班故直嘎绊霜豹睛社团理事会职务或有丰富经验但不在理事会的成员作用,主要对理事会进行监督、引导,但没有干涉作用。
  • 225人看过2024-01-10
    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非承包人的原因暂时停工。
    5.延期支付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不可抗力。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47人看过2024-01-10
    工程款优先权适用条件:
    1、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2、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
    3、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
    4、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
    5、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
  • 828人看过2024-01-10
    1、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地且同一管辖区的情况下,可以由总公司统一报税,如果不在同一地区,那么按照属地原则,分公司要单独在其所在地进行申报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 132人看过2024-01-10
    公司变造债券罪的判决标准如下:
    1、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153人看过2024-01-10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必须先提起法定公积金再作分配,具体规定如下:
    1、提起法定公积金。
    2、利润分配。
    3、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 153人看过2024-01-10
    担保公司可以做存单质押。
    但是存单必须是担保公司有权处分的财产权利,担保公司需要与质权人依法订立质押合同,并依法办理出质登记或者交付存单的权利凭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232人看过2024-01-10
    1、公司的债务没有弄清可以转让,但公司转让债务的,需要经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是无效的。在公司进行转让后,公司原有的债务应由转让后的公司进行承担。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194人看过2024-01-10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规定是:
    1、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相关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