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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人看过2024-01-08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企业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

    4、采取存续分立的,存续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因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办理设立登记。采取解散分立的,原企业解散办理注销登记,并设立两个以上的新企业;

    5、分立后各企业的注册资本额之和应为分立前企业的注册资本额;

    6、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

  • 202人看过2024-01-08

    1、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年限由公司章程中规定,并没有年限上的限制,当然,一人投资公司注册资本认缴,通常要在二十年内完成。成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履行全部出资,并用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一人也可以注册成立公司,成为一人有限公司。目前注册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缴纳年限没有统一规定,股东根据实际情况履行出资。自然人作为唯一股东注册公司,虽然认缴年限没有限制,但是通常不会超过二十年。

  • 987人看过2024-01-08

    股份制公司不一定属于私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也可以实行股份制。

    1.股份制公司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以一定的形式共同出资、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组建、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企业。作为现代企业,它必须是法人企业。法人企业作为一个完全不依赖于它的投资者而独立存在的主体,占有和支配企业全部财产的经营权和营运权,拥有企业产权,承担企业的债务和债权,能独立地同其他和个人发展各种经济关系。像自然人一样,在法律上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本企业的名义在银行开户借款,对外订立合同等。股份制企业全部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企业法人。企业的所有者--股东,已由原来意义上的企业主转化为企业股份持有人,股东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仅限于他所持有的股票权,不能要求退出企业,只能进行股权的转让。这样就为企业的稳定经营提供了保障。股份制企业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以一定的形式共同出资、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组建、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企业。

    2.由上面两个定义可以看出,股份制公司不一定是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也可以实行股份制。而股份制企业也不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说的是股票在交易所(市场)上流通交换的公司,很多股份制公司的股票没有在交易所上市流通。

  • 132人看过2024-01-08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擅自动用单位资金归本人或他人使用,但准备日后退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在职务上主管、经管或经手单位资金的方便条件,例如单位领导人利用主管财务的职务,出纳员利用保管现金的职务,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利用经手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可能挪用单位资金,也不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 137人看过2024-01-08

    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主要有四步:

    (1)申请和受理当事人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应先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公证处审查后,决定受理或不受理。

    (2)审查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当事人需向公证处提供有关材料(附后)。公证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关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如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应根据公证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3)转让方和承让方的代表应在公证员面前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以确认签字的真实性(4)出证公证处在审查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以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 267人看过2024-01-08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所以,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 748人看过2024-01-08

    1.企业合并的流转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资产的出让方需将资产重组方案等文件资料报其主管税务机关。

    2.企业合并的土地增值税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3.企业合并的契税处理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136人看过2024-01-08
    1、公司合并发生公司实体变化,导致合并一方或者双方解散
    公司合并是两个以上公司并为一个公司,公司合并的最重要效力就是公司实体发生变化,合并一方或者双方消灭、法律地位丧失。在吸收合并中,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并入存续公司,法律人格丧失。这里值得注意的事,原公司在合并中的主体消灭不同于在公司解散中的主体消失。在公司解散中,公司主体消灭,其债权人得到清偿,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然而,它们作为存续公司的一部分,只取得其独立的身份,而不是生命。

    2、公司合并导致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
    被合并公司生命延续的概念在法律上表现为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享有被并公司以前享有的公法和私法上的所有权利。在公司合并中,合并各方的所有权利都通过法律的作用直接转移到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不需要经过权利义务转让的协议或者出售清单。即是说,这种转移以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只要合并生效,被并公司的权利义务就转归存续公司、新设公司,有效地成为存续、新设公司的权利义务,象在被并公司中时一样有效。
    3、公司合并导致股东的重新入股
    公司合并效力的另一个方面显示被并公司股东重新入股或者说收容。合并主要采取以股换股的方式来进行,被并公司的股东再合并的同时,根据合并合同规定的条件,该持有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的股份,取得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的股东地位。
    值得注意的事,股东的收容不是公司合并的绝对效力。当公司以现金作为合并的对价时,被并公司股东最终得到的是现金,而不是存续、新设公司的股份,因而也就不能重新入股存续、新设公司。此外,即便公司以自己的股票作为合并对价,对合并持有异议的被并公司股东也因股份回购请求权而获得自己股份的现金对价,而不被存续、新设公司所收容。
  • 135人看过2024-01-08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 142人看过2024-01-08
    1、注册公司查询名称;提供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2、租写字楼;提供租房合同与房产证(商务办公房)的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去银行开立公司的验资帐号:所有股东,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验资资金、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号。
    5、办理验资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材料齐全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6、申请营业执照:提供名称核准通知书、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开业登记申请、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
    7、刻公章、财务专用章。
    8、申请企业代码证,凭工商执照去技术监督局申请企业代码证书。
    9、办理税务登记,向税务局申领并填写提交税务登记申请书;提供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
    10、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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