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20人看过2024-01-08
    无董事会公司章程要求列明出资人及人数、设立的公司类型、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及出资额等信息、公司的权力机构的职责、公司对执行董事及监事经理等高管的聘任制度、公司高管的职权要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营业期限、公司的解散等。
  • 148人看过2024-01-08

    用人单位不用赔偿或者支付补偿金,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违反了企业的财务制度用人单位是可以不赔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49人看过2024-01-08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以及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注: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而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需要将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进行提交。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公章。
  • 139人看过2024-01-08

    1、公司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按章程的规定出具的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
    6、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提交国有次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应当经产权交易机构监证;不涉及国有资产转让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
    7、确定其他事项的后新决议
    8、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正、副本

  • 135人看过2024-01-08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
    4.董事会决议;
    5.监事会决议;
    6.章程;
    7.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9.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0.验资报告;
    11.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资料齐全后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报工商局审批后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电子营业执照,随后工商所流程完毕。
  • 148人看过2024-01-08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公司登记;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0)其他文件、证件。
    国家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148人看过2024-01-08
    1.有2个以上,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这是关于合伙人人数的规定和合伙人条件的规定,依法不能承担无限责任者不能作为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用以出资的财产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除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但在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 131人看过2024-01-08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盖章,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股东会就股权转让的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7)新的股东会对公司章程修正案、董事、监事人选的决议
    (8)公司章程修正案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变更法人的)
    (11)原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138人看过2024-01-08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工商需提供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五)、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 183人看过2024-01-08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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