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帐薄,进行会计核算。个人独资企业的下列经营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
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包括复式记帐、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帐簿、成本核算、资产清查、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企业拖欠工资:
1、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让主管部门介入调查;
2、如果情况紧急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追讨拖欠的工资;
4、如果涉及到犯罪的,劳动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民营企业:与国有独资企业相对,即非国有国营。包含三种类型:
1、被自然人股东所有的企业;
2、集体企业;
3、非国家独资所有的社团法人、财团法人及国有参股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如下
1、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财产也为该投资人所有,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故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优先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是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
2、企业设立的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
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并未作规定,也没有规定最高限额;公司法中却明确地规定了优先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按其类别和经营方式不同,可以分别是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3、投资人的人数和主体身份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人,而且是自然人;而公司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为2人以上50以下,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人(股东)则不得少于5人,投资人可以使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4、企业事务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也即投资者可以自认企业的厂长、经历,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聘用其他人员挂美丽企业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要有完整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它主要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经理等几个部分。
5、投资人承担债务的责任形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投资与个人财产是不分离的,故其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应对公司拖欠工资的事件: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拖欠工资投诉、拖欠工资找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委。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任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如下法律特征:
(一)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严格限制的。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的规定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
(三)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公司,但同时具有较强的人合因素。公司股东人数有限,一般相互认识,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须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四)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资本,不能发行股票。
(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较为简单和灵活。如组织机构、审批程序都比股份有限公司简单。
第一层级是三大外商投资基本法,三部法律构成了中国外商投资的基础性法律制度,但其缺陷是立法结构和内容较为粗简,只是一个框架性的立法,大量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实际上是由行政法规和中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规章和产业政策来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