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624人看过2024-01-08
    企业变更地址导致工人辞职的,可能需要支付工人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址,随后地址进行了变更的行为,属于企业的违约行为,工人因此而辞职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 192人看过2024-01-08
    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能够注销。
    依据《民法典》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因此,当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时,并不会影响分公司进行注销,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分公司的纠纷由总公司处理。
  • 2430人看过2024-01-08
    已经有贷款的企业是可以变更法人的。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变更法人属于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因此,即使企业有贷款,如果公司作出变更法人代表决议的,公司仍可以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 215人看过2024-01-08
    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集团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其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集团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所以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 272人看过2024-01-08
    法人及股东的变更登记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一般公司等企业单位在设立之后,在没有发生改制、合并、兼并等情形时,法
    人是不会变更的,故此一旦法人变更,很有可能公司的股东也发生了变化,所以法定代表人在办理法人变更手续的同时,是可以同时办理股东的变更手续的。
  • 244人看过2024-01-08
    公司在变更法人章以后,原法人章是不能够再继续使用的。
    首先,公司需要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进行变更;然后再拿着上述资料、原法人章、新法人章以及公章、财务章和授权书,到银行办理更换印鉴的手续,自此,原法人的名章就有没用了。
  • 139人看过2024-01-08
    处于清算阶段的子公司不可以合并。
    根据《公司法》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因此,公司在清算期间,不能进行合并。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174人看过2024-01-08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指的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 190人看过2024-01-08
    承包经营并没有必要变更法人。
    在法人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人在存续期间,相关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承包经营后,法人登记事项没有发生变更的,则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 186人看过2024-01-08
    法人变更或消失,合同不可以因此而解除。
    法人代表变更的,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需要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法人通过注销而终止的,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注销前要解除合同。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以法法代表变更的,不是合同解除的情形,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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