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298人看过2024-01-09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企业所在地有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备管理企业的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生成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有关规定的文件。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 3317人看过2024-01-09
    公司监事会监事有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5、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成员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的适当比例,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 776人看过2024-01-09
    1、个人独资公司的股权一般是可以经一定程序转让的。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可以依法转让股权。
    2、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相关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 214人看过2024-01-09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纳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出资,需要评估价格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 417人看过2024-01-09
    1、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还不起的处理方式为: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还债;如果符合申请破产的条件,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再以破产财产来清偿其拖欠的债务。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155人看过2024-01-09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负责。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的债务,是以其自身所拥有的财产来担责,母公司不担责。按照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164人看过2024-01-09
    企业名称的制定有以下要求:
    1、企业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公共利益有害的名称、外国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名称、拼音字母或数字的名称;
    2、企业名称前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的市名或县名,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前不得冠以行政区划名。企业只能登记,使用一个名称。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 139人看过2024-01-09
    1、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法律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
    2、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 132人看过2024-01-09
    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
    2、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162人看过2024-01-09
    公司清算期间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1、在公司解散但未成立清算组的情形下,股东如认为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直接向原法定代表人提出请求;
    2、在原法定代表人怠于起诉时,方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若清算组已经成立的,由于在公司清算期间清算组的职能类似与公司董事会,因此可首先向清算组提起书面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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