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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人看过2024-01-07
1、依照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3、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变更住所的,应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5、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书。
6、变更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对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部分或者减少后的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7、变更股东或发起人的,应提交新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的有关文件。
8、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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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人看过2024-01-07
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资格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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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人看过2024-01-07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注册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经济性质的,需提交有关部门资产归属的认定文件;变更住所或经营场所的,需提交新住所或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变更经营范围涉及行业管理部门专项审批的,需提交批准文件;变更注册资金需提交验资证明;变更名称的。
4、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企业章程的,应提交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企业章程修正案。
6、其他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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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人看过2024-01-07
公司核准登记的工作程序是指由各级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工作规程。一般应包含三个步骤。
受理、审查:公司登记机关受理公司登记申请后,由审核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核准:公司登记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决定核准公司登记或驳回登记申请。
发照:公司登记机关根据核准结果,核发营业执照或发出不予核准的通知书,并将有关公司登记材料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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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人看过2024-01-07
1、申请设立登记程序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2、申请变更登记程序
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公司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申请注销登记程序
按照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销登记的申请由公司的清算组织进行,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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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人看过2024-01-07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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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人看过2024-01-07
1.企业兼并前审计
在缺乏充分信息的情况下仓促做出企业兼并决策很可能会在财务上导致重大损失,甚至使企业兼并以失败告终。由此可见,企业兼并前审计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须进行的,也不是简单的走走过场就可以的,而是必须全面地、彻底地审查每一个细节。
2.企业兼并中审计
企业兼并中审计是在企业兼并决策确定之后到企业兼并完全结束之前,企业兼并参与者或其他利益相关人就企业兼并相关信息所进行的收集、核实、审查、分析等一系列持续的活动。企业兼并决策一旦确定,兼并活动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往往要持续一段时间。
3.企业兼并后审计
企业兼并后审计是企业兼并完全结束之后,企业兼并参与者或其他利益相关人就企业兼并相关信息所进行的收集、核实、审查、分析等一系列持续的活动。企业兼并活动完全结束之后,兼并参与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要评价兼并的实际效果性、效益性和效率性,要与计划指标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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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人看过2024-01-07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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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人看过2024-01-07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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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人看过2024-01-07
1.投资人自行清算:即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自己对企业进行清算。本条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人一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不存在其他投资人的问题。不像公司、合伙企业那样,由若干股东或者合伙人组成,清算会涉及其他股东或者合伙人的利益,因此,清算也要由全体股东、合伙人或者股东、合伙人指定的第三人进行清算。比如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所以说,本条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规定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关于全体股东、合伙人进行清算的规定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区别只是在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人,因此规定由投资人清算。
2.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这是对个人独资企业债权人一项权利的规定。因为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债权人出于各种考虑,不想让投资人自行清算,而要求由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这种要求也是应当的。为此,本条作了这样的规定。法院可以指定什么样的人作为清算人,即清算人的资格问题,本条未作规定。一般可以指定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作为清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