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同时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司的这笔补助如果符合条件,就不缴纳所得税,单独设置科目核算补贴收入和市政公共设施费用。如果不符合条件,那就计入营业外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1、定量标准——经营规模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2、定性标准——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人,其增值税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计算。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1、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20%
此前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1、进入税务局纳税申报网站,登录之后就直接进入到申报页面
2、看到电子申报下拉表中有个人所得税,这也是申报职工薪酬个税的入口,点击进去,跳转到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界面,选择的是中间那个,即是:收入明细申报,点击查询
3、跳出一个表格,需要填的是税目,点击→箭头,出现小方框,选择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确认之后,还需要填应税项目这一栏,选择独资、合伙企业经营所得。
4、税费所属期填写,前面2024是不变的,指的是在这一年度,后面至什么时期,是看,所报的是哪个月份就是到哪个月份,假如是09月份,那就是像图片上面一样填的是2024-09-30。还有一个身份证号填的是法人身份证号
5、填写收入、和成本费用两个数据,这两个数据从报表上来的,需要做完整笔账得出报表方可申报个税。
6、一个空是填入当年累计生产经营收入,也就是主营业务收入,还要我们填入的是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这个是本年累计截止到09月份的成本+税金+费用的总和,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这个很简单,总共累计到这个月是09个月,填上09月即可,
7、核对正确后,即可点击右下方的确认将本条记录添加到下表中,点击申报,就可以点击电子申报里的税款缴纳进行查询,全选之后,点击产生电子税票,完成。
1、要交税。
2、作为自然人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方以原价转让的,不交个人所得税。
股权赠与不需要缴税,对于赠与人来说,因为赠与是无偿法律行为,而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股权转让价款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和股权交易成本的余额,既然股权转让无收益,也就无所谓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1)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
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在此种情况下只是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或是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而不会发生新股东的加入,因此也并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
则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赠与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公司法》七十一条的规定,股权对外转让需过半数其他股东的同意;同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从本质上看,股权赠与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无偿性,即受赠的第三人无需为受赠的股权支付任何对价。而优先购买权的目的就是在同等条件下由其他股东优先于第三人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以维护公司股东的人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