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01人看过2024-01-30
    公司成立后,股东一般是不能退股的,只能依法转让股权。但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 101人看过2024-01-30

    公司的法人是可以就更的。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 101人看过2024-01-30
    法定程序如下:

    1、减资必须由股东表决,董事会提出减资的具体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按照特殊程序通过决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一般决议程序修改公司章程;

    2、当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未收到通知的,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要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资本的减少会导致公司章程的变更,因此,公司资本的减少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102人看过2024-01-30
    (一)注意时效问题。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请求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一般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融资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后,要及时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以免超过时效,而得不到法律保护。
    (二)注意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根据相关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包括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是否需要列为当事人,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但供货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则不应当将供货人列为当事人。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与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实际使用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
    (三)注意案件的管辖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未选择管辖法院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租赁物的使用地即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因此,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管辖法院。
    (四)注意选择恰当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据规定,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仲裁作出的裁决,由仲裁机构制作仲裁裁决书。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纠纷也同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这四种方法来解决。
  • 101人看过2024-01-30
    没有,企业解散申请审批没有前置程序,企业解散是由于企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同意企业解散的,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 102人看过2024-01-30

    (1)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物权,除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外,还有矿业权、占有权、抵押权和留置权等。

    (2)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合同债权,如对销售客户拖欠的货款以及因其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的请求权。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票据权利,如破产企业作为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 103人看过2024-01-30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 103人看过2024-01-30
    没有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103人看过2024-01-30

    公司的登记管辖一般是由经营地址决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外商投资的公司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也只能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 103人看过2024-01-30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法定程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称为许可人,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一方成为被许可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是商标注册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内容。与注册商标转让不同的是,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不导致商标专用权主体的改变,商标专用权仍由许可人自己拥有。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商标注册人可以取得商标使用费,被许可人则取得按照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