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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4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

    2、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 100人看过2024-01-14
    公司注销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100人看过2024-01-14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3、应缴纳的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 137人看过2024-01-14

    1、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职务活动时,侵犯了他人权益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如果员工有重大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3、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141人看过2024-01-14

    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同而标准不同: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100人看过2024-01-14
    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不可以擅自销毁,可以移交给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 100人看过2024-01-14
    新公司注册有以下流程:

    1.工商查名;

    2.形成公司章程;

    3.刻章;

    4.工商签字;

    5.办理验资;

    6.办理验资报告;

    7.报送工商;

    8.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9.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10.开设企业基本帐户;

    11.办理开业手续。


  • 153人看过2024-01-14

    1、合法裁员,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违法裁员(如程序违法等),单位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 128人看过2024-01-14

    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同而标准不同: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100人看过2024-01-14

    一、纳税人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先拿国税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和《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征管科领取地税发放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由征管科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人员分配到检查科进行注销检查,检查科科长和检查人员分别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稽查环节清算情况”栏中签字并签署日期。并出具检查表。检查人员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纳税人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到主管税务所进行税款清算及清缴欠税,然后,由专管员和所长分别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征收环节结算清缴税款情况”栏中签字并签署日期。税务所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纳税人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到计*科进行税款清算及清缴欠税,分别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征收环节结算清缴税款情况”栏中签字并签署日期。计*科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纳税人有地税发票的,到办税服务大厅发票窗口缴销发票领购簿和未用完的发票,发票窗口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然后,发票管理人员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发票管理环节缴销发票情况”栏中签字并签署日期。

    纳税人无地税发票的,到办税服务大厅发票窗口,发票管理人员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发票管理环节缴销发票情况”栏中签署无地税发票,经办人处签字并签署日期。征管科科长在负责人处签字。

    六、纳税人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到征管科。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管理人员将进行申报查询、税务登记变更查询,查询后在“登记管理环节审核意见”栏中签字并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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