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没三证合一的还需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股东会决议、注销申请;
3、空白发票及税控盘;三年的增值税、所得税申报表;三年的年报;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发票;
4、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公章。
1、公司核名: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即可使用并核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注册地址:需要提交办公室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3、公司注册所需资料: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
4、刻制公章: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5、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核税申请领购发票:带上营业执照及银行号开户证明到税务局核定税种,并申领发票。
分公司账务处理方法: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总公司据此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2.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亏损额)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3.在确认亏损时涉及总、分公司的所得税问题,应多与税务联系(特别是总公司)
4.最后注销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附注:1、注销税务登记,需要资料: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及发票领购本,填写注销申请表。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2、注销营业执照,先做公告,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填写注销申请表
3、最后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账户注销证明办理
一、纳税人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先拿国税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和《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征管科领取地税发放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由征管科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人员分配到检查科进行注销检查,检查科科长和检查人员分别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稽查环节清算情况”栏中签字并签署日期。并出具检查表。检查人员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纳税人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到主管税务所进行税款清算及清缴欠税,然后,由专管员和所长分别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征收环节结算清缴税款情况”栏中签字并签署日期。税务所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纳税人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到计*科进行税款清算及清缴欠税,分别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征收环节结算清缴税款情况”栏中签字并签署日期。计*科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纳税人有地税发票的,到办税服务大厅发票窗口缴销发票领购簿和未用完的发票,发票窗口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然后,发票管理人员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发票管理环节缴销发票情况”栏中签字并签署日期。
纳税人无地税发票的,到办税服务大厅发票窗口,发票管理人员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发票管理环节缴销发票情况”栏中签署无地税发票,经办人处签字并签署日期。征管科科长在负责人处签字。
六、纳税人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到征管科。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管理人员将进行申报查询、税务登记变更查询,查询后在“登记管理环节审核意见”栏中签字并签署日期。纳税人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情形的,征管科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
公司注销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一步申报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申报名称。
第二步提交材料.时间:5—15个工作日.操作:名称申报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时间:预约当天.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时间:1—2个工作日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新的货运公司注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