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2、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要坚持以集体利益为重,并愿意放弃或牺牲一些个人利益。
3、长远看,坚持集体主义是对个人利益的最大保护。
4、坚持集体主义并不意味着只顾集体利益,不顾个人利益,正当、合理的个人利益是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的。
5、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需要从多方面周全地考虑并作出妥善处理。
集体利益是社会集团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与所在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有密切联系,不同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集体利益不同的性质。在社会主义国家,集体利益从一定意义上讲,是指国家和全体人民的利益,同时也指人们所在集体的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集体利益具体包括社会集团公有的自然资源或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和资金、教育和文化娱乐设施等。与个人利益的关系: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大多数的体现,与个人利益有宏观的一致性与统一性。实现集体利益就是对个人利益的满足或为满足打下基础。
如果是独资企业,就没有法人和股东,只有投资人。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不同的人,并不要求同时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既然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投资并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它是非法人组织,投资人即所有人,也就不存在股东一说。
与之相对应的还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它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它是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依照《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所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担任,也可以不是同一人。
可以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
中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但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股东无影响。有影响的是法定代表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这两个法律要求的一个是名称一个是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均无关系。
吊销营业执照后,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个人,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条例,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是第二个工作日公告。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根据我国的会计制度,会计年度一般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故年度股东大会一般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6、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所以,当我们要经营的业务不在我们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时,我们就要到工商局进行营业范围变更。
想要成功注册一家贸易公司,一些准备工作必不可少,总的来说,想要注册贸易公司需要准备:贸易公司的地址,法人股东身份证证明,贸易公司名称、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等。
1、贸易公司地址
一般在上海注册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性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发票。但是如果没有公司注册地址,也可以选择注册在上海的园区,园区有专门的虚拟地址提供,也可以用于注册公司。
2、法人股东身份证验证
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照片。
3、贸易公司名称
注册贸易公司,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上海的核名规则是两两查名,最好是两个字号的,无需分开查名,在提交贸易公司名称的时候,最好是多提交几个公司名称进行核名。
4、贸易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贸易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现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