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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9人看过2024-01-12

    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届时,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天内,如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可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收购你的股权。

  • 1328人看过2024-01-12

    必须。制定相对应法律法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 460人看过2024-01-12

    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对外是不可能完全免责的。挂名法人代表对内规避风险可以与实际控制人签订挂名协议。明确与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免责条款等。

    1、挂名法人代表有约定协议免责的,可以依法免责。

    2、公司作为民法上一个独立的实体,以自有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法人代表只是对外代表公司,所有民事上的责任都是由公司来承担,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担,当然,自己有过错的除外。

  • 136人看过2024-01-12
    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

    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2、股权表现形式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4、股东人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5、公司资本规模:

    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

    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

    6、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

    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7、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

    8、社会公开:

    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

    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 301人看过2024-01-12
    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的区别是: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实缴出资额就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
  • 107人看过2024-01-12
    第一,以盗窃利用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1)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必须首先依法确认商业秘密确实存在。
    (2)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其他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者,绝大多数要求其具有经营者的身份,而侵犯商业秘密的人则不受该限制。
    (3)客观上,行为主体实施了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实施的方式有盗窃、利诱、胁迫或不当披露、使用等。
    (4)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或者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经或可能给权利人带来损害后果。
  • 112人看过2024-01-12
    可以,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 264人看过2024-01-12

    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就属于单位吗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如下:

    (1)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3)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二、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什么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一)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三)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 115人看过2024-01-12
    可以,在登记实践中,如果作为申请人的公司提供证据表明公司股东各方达成合意,并且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则登记机关可依据验资报告认为公司出资已经到位,给予办理设立登记。依据此理,申请人以债权出资并证明出资到位之后,登记机关也应准予登记。这样,公司营业执照上同样显示实收资本已到位。但如此一来,给该公司今后实施交易的对方带来风险的可能性也会增加,对工商机关的企业监管工作来说也会增加难度。
  • 140人看过2024-01-1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一般而言,他们负起公司例行公务的种种责任,也拥有来自董事会或主要股东所授予之特定的执行权力。有部分企业为强化他们的职权等,会另外授予他们执行董事的职衔。而如果他们本身就是合伙人或股东,执行董事也是他们另一个重要的职称。虽然他们要负起例行公务的责任,然而主要职司实是行政管理或重大公司政策的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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