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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4人看过2024-01-16

    1、员工损害公司利益是违法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员工损害公司利益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故意损毁公司财物的,有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是过失造成的,不构成犯罪,但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员工应当在工作中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

  • 133人看过2024-01-16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解散清算时,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七条【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755人看过2024-01-16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是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 242人看过2024-01-16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 137人看过2024-01-16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不足的,属于出资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该股东要补足出资,否则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出资不实是指股东没有按照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完成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主要表现为没有足额出资。

    3、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936人看过2024-01-16

    关联交易的经营风险:

    (1)关联交易活动中断,使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资产遭受损失。

    (2)关联交易定价不合理,可能导致企业资产受损或中小股东权益受损。

    (3)没有及时结帐,导致资金被占用,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4)关联方界定不准确,可能导致财务报告信息不真实、不完整。

    (5)未经审核变更关联交易合同中涉及权利,义务的条款而导致的风险。


  • 4626人看过2024-01-16

    首先,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是不会自动注销的。

    如果营业执照被吊销,一定要去办理注销手续,不然被吊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可能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严重的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名字注册公司,并且个人信用的不良记录会保持7年,还会罚款。所以说,被吊销营业执照不处理的话,对法定代表人的影响是很大的。

  • 148人看过2024-01-16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该规定第一条对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的相关实体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这将对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引发的纠纷案件的处理产生重要影响。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普遍存在的现象,为公司高效经营提供便利,但同时它也是一把双刃剑,为一些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 621人看过2024-01-16

    只分红不入股的合同是有效的。在我国的公司的经营管理的规定中,公司的股东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 310人看过2024-01-16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他人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股东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组织诉讼具有以下特点:
    (1)是关于公司的组织性质的诉讼,即在公司的责任形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组织机构以及运行程序等方面产生纠纷形成的诉讼;
    (2)大多具备形成之诉的性质,是依据判决使权利关系及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诉讼;
    (3)涉及公司利益,许多情况公司为被告;
    (4)经常出现需进行诉的合并的情形;
    (5)判决效力具有特殊性,即公司诉讼的生效判决对当事人之外的大部分第三人也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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