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什么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还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什么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外商投资的股份公司还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
3、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不超过50个),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4、设立个人独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投资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法》对投资公司这种形式已予以肯定,因此,应当允许设立投资公司。设立投资公司不须经人民银行批准。
二、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和直接经营的业务应予区分。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中的“投资”是指该公司投资某行业、产业的范围,而不表示该公司直接经营该项业务。如:“对旅游业的投资”,是指该公司可以投资旅游业,而不表示经营旅游业务.旅游业作为投资领域,不须报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三、内资设立的投资公司,其投资的领域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外,核定经营范围时,对其投资的范围可以用概括性的语言表述。投资公司除投资外,可以直接经营其他业务,直接经营的业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应报有关部门审批。
四、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二人或多人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5年内到位。
网络是21世纪最热门的行业,市面上的网络公司也越来越多。网络公司发展前景很好,但也需要合法经营,要是非法经营的话会被罚款。
注册网络公司的流程:
1、工商名称申报;
2、签署工商登记注册材料;
3、开立验资专户办理验资手续,出具验资报告;
4、办理工商登记;
5、刻制公章及其他所需印章;
6、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7、办理税务登记;
8、去税务部门进行税种核定及购买发票。
(1)一人股东的利与弊: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优点就是公司内部管理结构一般比较简单,股东和董事往往由同一个人担任,当公司面对重大紧急的情况,省去了股东会董事会召集、召开、决议和其他复杂的事项,便于及时决策。同时也避免了因为股东数量过多,所产生的内部夺权与算计,可以最大限度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但是其弊端也很明显,容易产生公司人格和股东人格的混同;而且由于缺乏内部的监督,不能确保股东可以完全守法地经营和运作。
(2)多人股东的利与弊:
对于多人股东的公司而言,优点是客户不会产生对单人股东公司的信用担忧,有利于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同时股东人数多,意味着公司成立的注册资本也会多,公司承担责任的能力也会越强。但缺点是,股东人数多了,需要考虑股权分配,比例,调整等事项,如果处理得不好,非常容易在后续中产生纠纷。而且像前面说到的,股东之间可能会因为夺权而产生内耗,甚至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个人投资企业清算时要注意:
一、投资人自行清算时要通知公告债权人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二、财产清偿顺序
(一)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缴纳所欠税款;
(三)清偿公司债务;
(四)剩下的财产归投资人。
三、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1、贸易公司名称:首先需要进行名称核准,建议多准备几个名称,因为同行业中公司名称是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的。
2、公司经营范围:在注册贸易公司时,对于公司的经营范围需要明确,日后经营中业务范围不可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需要是商用性质的办公地址,如果是租赁的则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
4、公司股东: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一位股东,股东可以只有一位,也可以有两位以上。
5、监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时可以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但必须要有一名监事。
6、公司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另外聘请,需提供法人的身份证明及照片。
7、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确定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出资比例等内容,需报工商局审批并备案。
8、公司财务人员:公司在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的信息,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以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