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刻章
5、办理国税登记证
6、办理地税登记证
7、设立基本户
第一步,核准名称
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材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第三步,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1、拟定新公司的名称;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外商投资企业的工商登记,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并予以批准(涉及行政许可的特殊项目后,凭许可证经营),向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申请营业执照;
4、刻制公章;外商投资企业工商许可证办妥后,安排刻制印章。刻印印章时,应根据客户的需要选用材料制作公章、财务章、公司章、发票专用章等;
5、申请组织代码证书;必须提供明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外国法人应当提供护照;国籍法人应当提供第二代身份证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独资企业具有的法律特征有: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投资者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偿付企业债务。独资企业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投资者有限的个人财产、投资者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外贸流通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
2、注册资本(金)外贸流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不低于200万人民币(生产企业可视情况放宽条件)。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并通过年检。
4、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