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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人看过2024-01-30

    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

    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

    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

    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隐名股东负出资义务,显名股东负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双方互负有义务,且互为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故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

    隐名股东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并不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为成立要件,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则为合同的实际履行,故为诺成合同。对隐名股东合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以某种特定形式成立,故为不要式合同。

  • 101人看过2024-01-30

    可以。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变成股份有取责任公司的,但需要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且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 101人看过2024-01-30
    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与企业净利润无关,只与收入有关。不同的行业,核定征收率大致在3%~30%之间。单就税率来说,一点也不低,但是由于核定征收的基础是收入,而之所以核定征收就是因为无法准确核算企业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因此多数情况下核定征收的实际税负要比查账征收小。

    但是对企业而言核定征收也是有弊端的,就是企业当年即使亏损了,但是也要交税;虽然上年亏损,本年盈利,也无法用本年的净利润弥补上年亏损后再交税。

  • 100人看过2024-01-30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是指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监察人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只有在董事会、监事会或监察人接到该请求,经过一定期间而未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0人看过2024-01-30

    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5、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 100人看过2024-01-30

    设立分公司流程是: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

  • 310人看过2024-01-30

    (一)进行税务登记

    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县区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二)企业核准

    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三)申请办理许可证

    申请人携《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出设立申请。

    (四)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符合要求后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即时告知申请人并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五)现场考察

    在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审核评估。

    (六)审批决定

    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复审,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意见并作出是否许可决定,许可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制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不予许可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送达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诉权。

  • 100人看过2024-01-30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公司不能偿还的债务,还需要在没有补足的出资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一次性连带清偿责任,直至偿还完全为止。
  • 100人看过2024-01-30

    一、并购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为: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选择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开展尽职调查→谈判和起草并购协议→签约、成交。

    二、企业并购的步骤

    企业并购的步骤包括战略决策、并构准备、并构实施和公司融合四个过程,具体为:

    (一)战略决策

    1.明确并购动机和目的:企业首先应明确为何要进行并购,通过并购想达到什么目的。企业并购的动机一般不外乎扩大市场份额、排挤竞争对手、提高利润率、分散投资风险、获取品牌和销售渠道等。收购动机一定要符合企业整体的发展战略。

    2.进行市场观察和调查:根据企业的并构动机,对相关市场进行关注和调查,了解类似产品的销售、竞争、竞争对手,可供收购的对象。

    (二)准备阶段

    1.锁定目标:比较本企业和收购对象的长短处,如何优化配置双方资源,发挥互补效应,锁定收购目标。进一步了解收购目标的经营、盈利、出售动机,以及竞购形势和竞购对手情况。

    2.确定收购方式,是股权收购还是资产收购,整体收购还是部分收购;明确收购资金来源和可能。

    3.成立内部并购小组:内部并购小组应由公司领导挂帅、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以保障快速应变和决策及对外联络的畅通。选择并购投资总顾问和或专业人员,决定他们参与的范围和费用。

    4.签订并购意向书(LetterofIntent):意向书内容包括并购意向、非正式报价、保密义务和排他性等条款。意向书一般不具法律效力,但保密条款具有法律效力,所有参与谈判的人员都要恪守商业机密,以保证即使并购不成功,并购方的意图不会过早地被外界知道,目标公司的利益也能得到维护。

    (三)并构实施

    1.对收购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包括行业市场、目标公司的营业和盈利、对收购后的设想和预期值、资金来源和收购程序,包括批准手续等进行评估,初步确定收购定价。

    2.开展尽职调查(DueDiligence):从财务、市场、经营、环保、法律、IT、税务和人力资源等方面对目标公司进行调查。通过直接查阅目标企业的文件,听取经营者的陈述,提问对话等形式,了解被收购公司历年经营,盈利情况,有无对外债务,潜在诉讼,财务制度是否完善,对外合同的条件和执行情况。了解市场份额、行业、前景和竞争形势,确定目标公司现在和将来的市场战略地位。分析目标公司经营现状,提出改善措施和预测收购后的费用。分析出售价格和构成是否合理,公司人力资源配制和福利情况,管理人员的能力及员工对收购的态度。

    3.提出最终评估报告,将尽职调查结果加入最终评估报告,制定对目标企业并购后的业务计划书(BusinessPlan):包括对目标公司并购后的股权结构、投资规模、经营方针、融资方式、人员安排、批准手续等内容。整合计划是赢得政府担保和商业银行贷款的关键因素。提出最终收购报价。

    4.谈判、签约,买卖双方就并购合同进行谈判,达成一致后,即可安排签署合同。如果涉及外国公司的,签署后的合同还将根据中国和外国的相关法律进行公证和或审批,有些收购项目还需外国或国际组织反垄断机构的审批。

    5.资产移交,并购合同应对资产移交手续有明确的规定。并购方一般先将合同款项汇入监管账户,待全部资产和文件经清点和核准无误后,方通知监管机构付款,同时将资产转移到并购方名下。至此,并购手续才算正式结束(Closing)。

    (四)融合阶段

    一项收购活动是否能达到预期目标,两家企业的顺利融合至关重要。这包括:

    1.经营目标的一致;

    2.产品的互补,而不是竞争;

    3.财务和税收系统的协调;

    4.有效的监督机制;运营流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和谐;

    5.统一IT系统,实现内部信息通畅交流;

    6.不同企业文化的认同与交流。

  • 100人看过2024-01-30
    1.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还可以是国家授权的部门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但中外合资企业作发起人是不能超过发起人数的1/3。自然人不得充当发起人。

    从更好的募集资金,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出发,考虑到国际惯例,《公司法》对发起人的性质没有作限制性规定。

    2.发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者不能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

    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是向社会公开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至少应为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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