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住所,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因此,还是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转让公司需要的手续有:
1、协商一致,依法订立转让协议;
2、编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4、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和转让公司的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1.不能清偿(或支付不能)—现金流量标准
2.债务超过(或资不抵债)—资产负债表标准
3.停止支付——————外在行为标准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是指股东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股东代表诉讼是以公司的名义起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办理相应登记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若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办理营业执照首先需要对公司核名,之后提交资料到工商局,最后由工商局审核,发放许可证。
1、首先需要用户提供公司名称进行核名;
2、核名通过之后需要准备好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的资料提交给工商局,并进行开业登记;
3、资料提交之后,由工商局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1至3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成。
注册分公司办理流程是:
1、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
2、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
3、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给《营业执照》;
4、办理备案手续。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