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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人看过2024-01-23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要什么材料

    1、公司的经营已连续几年亏损的情况的证据,如财务审计报告等;

    2、造成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的证据,以及这个原因是无法挽救和克服的证据。如公司主导产品没有市场,或根本没有市场等;

    3、公司的小股东向公司的控股股东提交的,就上述原因和亏损情况,要求解散公司的书面函件。该函件应说明亏损情况、亏损原因以及不可克服性、要求解散的意见和要求限期召开股东会对解散公司进行表决的请求、要求控股股东于要求日期内答复和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等内容。该函件以及控股股东的回复情况等,属于穷尽了其他途径仍然不能解决的证据;

    4、原告股东的持股超过10%比例的证据以及公司章程等。

  • 110人看过2024-01-23

    公司章程是任何性质的公司设立和存续的必备文件,一人公司作为有限公司的特殊行使,也当然应该备有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 116人看过2024-01-23

      可以。

      股东有权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但其要求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一定得到法院支持;此外,如果是公司的股东,那么都有权利作出是否解散公司的决定,通常情况下,当公司资不抵债的时候,就可以由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解散进行决议。因此,还是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 104人看过2024-01-23
    在我国依照法律规定,依法注销登记的公司债务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担。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以其独立财产承担,但公司依法注销后,法人资格消失,公司债务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 104人看过2024-01-23
    资产收购是指公司通过支付现金、实物或债务减免等方式,选择性收购其他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的行为。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所有者或主体对企业资产的分配进行重组、调整和分配的过程。资产收购与重组的区别:资产重组具体的范围包括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资本重组和综合要素重组。
  • 102人看过2024-01-23

    可以。公司合并一般是指两个以上公司依法定程序组成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若公司想进行合并则需满足相应的条件,具体为:

    1、首先它须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存在为前提;其次,应按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合并不仅引起合并前公司的权利义务的变更,而且关涉到与这些公司有相关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的利益;再次,合并的结果是多个公司合成一个公司,原有的公司主体资格既可能是全部地消失,从而生成一个全新的主体,也可能是其中一个主体资格保留,其余主体均丧失独立的法律人格;最后,它是一种独特的合同行为。它既需要普通合同成立的诸如协商、自愿及合意等条件,但它又有其特殊性。一是它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甚至有的国家还要求必须公证

    2、并且有比普通的合同订立要求更严的授权,即需经公司的股东会以特殊表决程序作出表决;二是合同标的不是普通的财产转移,而是内容复杂的债权债务的混合转移或重新组合;三是它突破了传统民法中“契约专有”的原则,公司合并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实现影响到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有的国家的公司法明确规定此种合同不适用民法典中的契约规则

  • 105人看过2024-01-23

    股东10%股权有什么权利

    持有百分之十股权的股东有权: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解散公司;提临时提案;提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105人看过2024-01-23

      股东没有权利锁门不经营。如果公司要暂停经营的,需要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且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机关申请停业。经有关机关批准后,才能暂停营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 104人看过2024-01-23

    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负有限责任。在出资以后,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不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如果股东或管理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经营公司,造成破产,则公司股东只用本公司的资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抵债,不付连带责任。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注销公司的决定需要由股东大会作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出资之后,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公司的债务,不需要以个人资产承担公司的债务。公司成立之后,发现其设立公司的出资非货币财产低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该由股东补足差额。

  • 104人看过2024-01-23
    公司合并的形式包括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现金合并与易股合并、母子合并、两步合并等多样化的形式。主要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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