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780人看过2024-01-23
    1、许可证过期,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法》可按无证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无证行为进行罚处。
    2、公司要在三月前提出申请,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局审批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个月,如果要延长必须以书面方式告知申报者,否则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3、但是过期未办理或者办理未妥而继续生产,毫无疑问是无证生产行为。
  • 573人看过2024-01-23
    需要。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如果没有执照开业发生营业相关的纠纷,可能会被相关主管部门(税务、工商等)查处。
  • 276人看过2024-01-23

    水上水下活动的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对工程总负责的施工作业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明确的相应条件向活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应的材料。在取得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相应的水上水下活动。

    水上水下活动水域涉及两个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的,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向其共同的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共同的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


  • 1045人看过2024-01-23

    个体快餐店是需要缴税的,只要满足缴税条件,就应当缴纳相应的税费。

    1、营业税按照营业收入额依照5%税率计算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营业税额依7%的税率计算缴纳,(适用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 62512人看过2024-01-23

    1、网络查询:点击各省市的链接直接进入各地工商局网站,企业查询,输入营业执照号码查询;一般只能验证企业的真实性,了解企业基本信息.

    2、电话查询:当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 (有的地方不给查);

    3、工商局查询:如果您要查询详细企业信息,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或公司证明材料到工商部门的档案窗口查询。

  • 389人看过2024-01-23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变更法人代表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同意方可变更。一般程序是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申请表上由原来的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若是股份制还需要所有股东同意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新法人代表的身份证、简历、签名,如果是诊所还要新法人代表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建议新旧法人代表之间一个公证书,明确债权债务等。可至当地的行政审批中心(便民中心)卫生局窗口或向当地卫生局医政科咨询。
  • 3981人看过2024-01-23

    开办珠宝店需办理营业执照,不需要珠宝销售许可证,但如果涉及黄金类首饰需要申请办理《经营黄金制品核准登记证》。

    申请经营(包括加工、销售)金银制品、含金银化工产品以及从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后,始得营业。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金银业务范围从事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不得在经营中克扣、挪用和套购金银。

  • 283人看过2024-01-23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 1990人看过2024-01-23

    1、卖早点需要办营业执照。

    2、开一个卖早点的店,办理《营业执照》是到工商局办理的。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3、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等。

  • 780人看过2024-01-23
    企业申请危险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应向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一)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七)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八)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九)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十)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明复制件;
    (十一)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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