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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人看过2024-01-23
    一人公司还能再成立公司。但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可以再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但不能再设立一个新的一人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104人看过2024-01-23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外资公司的法人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变更决议文件;
    3、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109人看过2024-01-23
    股东表决权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 117人看过2024-01-23

    股东不配合如果比例达到表决权三分之一以上的,公司不能分立。如果赞同公司分立的股东表决权在三分之二以上的,公司可以分立,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113人看过2024-01-23

    商标权被侵犯时,可以采用下列三种方式进行解决:

    1、与侵权人协商解决。主要是向侵权人说明你对此商标拥有商标权,你的哪些行为侵害了我的商标权,造成了什么损失,你应当停止侵害并作出赔偿,还可以协商如何赔偿等事宜。

    2、请求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

    3、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要求提交起诉状,并准备相关证据,建议最好聘请专业律师。

  • 104人看过2024-01-23
    可以自行清算,
    1、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清缴所欠税款,注销税务登记;
    3、清理债权、债务;
    4、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 109人看过2024-01-23
    破产和解提出时间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是五天,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 108人看过2024-01-23
    一般情况下不能经营。
    清算期间,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事,但在清算期间,管理人或者债权人会议决定,会议决定继续营业的,可以继续进行经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的程序后,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且在清算期间,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
  • 107人看过2024-01-23
    这些情况下任命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
    (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107人看过2024-01-23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增资必须要实缴。
    但由于现在实行的是注册资本认缴制,一般行业中增资也可认缴,但缴纳期限到期前股东必须履行完出资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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