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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人看过2024-01-23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金是没有强制要求的,但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据最低的要求者认缴注册资金。

    1、2024年3月起,公司法调整以后注册资金取消下限;也就是说以前最低3万注册资金现在最低1元就能注册了。

    2、不仅取消下限,还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

    3、想注册100万的公司,可以直接章程你写注册资金100万,出资时间写2045年。营业执照发下来以后直接写的100万。你到2045年再出资。这里的100万就是认缴,等2045这期间你往公司基本户存入100万,拿到入资单办理验资报告,再到工商局网站上申报入资信息。这时候这100万才叫实缴。

  • 104人看过2024-01-23

      (1)合伙人退伙时对未到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扣出相应份额,“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对内”不应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退伙结算时,对已确定金额但还未到期的债务该如何承担,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对这种合伙债务,在结算时应扣出相应份额,即扣出退伙人所应承担的份额,待债务到期后由合伙企业偿还或者协议约定偿还方式。在未约定的情况下,退伙人已被扣出相应的还款份额,其还款责任已尽。但如果因为合伙企业后来经营不善,导致合伙企业资不低债,该债务应如何承担?虽然退伙人“对内”已尽还款义务,但“对外”仍应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人在偿还合伙企业债务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其偿还的所有金额而非其承担份额之外的金额,因为合伙人在退伙时对其应承担的金额已经扣出。

      (2)退伙人在退伙时因退伙前的相关业务产生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退伙人无疑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同时对基于其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收益也应享有权利,但难点在于如何界定何为“退伙前的原因”。

      应以第三人是否知道退伙人已经退伙和退伙人的退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要件相结合来判断。如果第三人不知道退伙人退伙且退伙不符合相关法律要件,则应视为“退伙前的原因”;如果第三人不知道退伙人退伙但退伙人的退伙符合相关法律要件(如已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则不能视为“退伙前的原因”。

      (3)合伙人被除名退伙或擅自退伙,“对外”应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应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被除名或擅自退伙时,可以参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合伙企业债务应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同时由于合伙人未履行合伙义务或故意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才导致被除名或擅自退伙,退伙人除承担补充连带无限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赔偿债务。

      (4)合伙人退伙无效或不符合相关法律要件,对外承担连责任,对内不承担责任。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退伙,但却因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等原因导致退伙无效,与合伙人入伙无效的道理一样,退伙人“对外”应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不承担责任。

  • 105人看过2024-01-23

    私营企业如何申请破产?

    1、申请

    华律网

    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宣告

    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公司宣告破产的界定,是指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成立,被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宣告公司破产,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进行。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

    4、清算

    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5、破产

    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私营企业申请破产的相关材料

    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106人看过2024-01-23

      替别人公司做法人代表,如何才不负法律责任

      1、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

      2、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3、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对外就是公司的行为。如果公司出问题,首问责任人就是法定代表人。

      当然,并不是说就要承担全部责任,一般区分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一般由公司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刑事责任,若涉嫌单位犯罪,即使是挂名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 101人看过2024-01-23

      清算组成员什么情况下可以更换

      清算组成员可以更换的情况为: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股东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

      (一)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

      (二)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 107人看过2024-01-23

      公司法中对公司章程的规定

      1、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2、自行规定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期限、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法中对公司章程的规定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3、可规定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可自行规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5、可自行规定经理职权、执行董事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6、规定股权转让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7、规定股东资格的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06人看过2024-01-23

      修改章程而使公司存续

      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105人看过2024-01-23

    一、总公司的债务能否让分公司承担责任

    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所以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105人看过2024-01-23

      合伙人是什么意思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 106人看过2024-01-23

    一、民法典债权申报是否需要先起诉

    民法典对债权申报是否需要先起诉没有作出规定,而债权申报是不需要先起诉的,债权人只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申报时提供相关证据。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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