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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3人看过2024-01-23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 106人看过2024-01-23

    股东变更项目如何办理?

    公司股东变更的办理程序是:提交股东变更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工商部门审查材料、办理变更等,对于公司股东变更的具体情况,还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来对相关事项进行合法的表决处理。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 173人看过2024-01-23

      公司法中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

      1、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

      2、规划企业财务战略;

      3、健全企业财务制度;

      4、建立预算检查制度;

      5、审核分析财务报告;

      6、控制成本筹划税收;

      7、调配企业营运资金;

      8、参与投资融资决策和协调内外财务关系等。

  • 113人看过2024-01-23
    分公司不能再下设分公司,只有总公司才能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已经属于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但如果下设的是子公司,子公司是可以下设分公司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436人看过2024-01-23

    公司回购股份再注销股价一般是会上涨的。因为股份回购产生的法律后果就是市场中流通股份的数量会减少,股东持股结构会随之发生改变,从而带动股票上涨。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110人看过2024-01-23

    可以个别股东减资。减资是指公司的注册资金减少,形式很多,可以是按股东比例减资,也可以是其中的股东退资。如果其中一人退资,那当前的注册资金应当是剩下两个股东的注资总和。但是要注意,减资时要满足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两个人3万,一个人10万。公司减资的流程是比较麻烦的。如果一个股东想退出。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只需在工商局做备案即可。

  • 110人看过2024-01-23

      可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125人看过2024-01-23
    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
    1、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符合法定人数,在五十个以下;
    2、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应当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106人看过2024-01-23
    吸收合并程序:1、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各自编制自己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分别召开各自的股东会议,通过合并决议;3、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4、召开公司合并报告会议或公司创立会议;5、办理产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 104人看过2024-01-23

      汇票转让的形式有贴现、背书转让、汇票质押。采用背书转让时需注意: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如果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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