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小股东可以要求查阅账簿。股东可以要求查阅的范围包括:
1、其他股东的出资情况;
2、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3、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法人注销以后不能立案。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主体资格消失。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应以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股东之所以取得股东地位,是因为股东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即股东根据其股东资格享有的股权。股权的具体表现为:一是分红权,即获得公司利润和红利的权利;二是按照自有股权比例投票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的权利;三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或者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权利,知情权和股东向公司申请查阅会计账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包括技术开发与咨询;信息咨询;投资顾问;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五金交电、装饰材料。
2、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环保技术培训;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商务信息咨询;保洁服务。
3、包括环保科技开发;专业承包;财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工程技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销售环保设备。
环保即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涉及的范围广、综合性强,它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等。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条件的认定: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3、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贸易公司一般会有以下税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契税、消费税、增值税等。若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外贸交易相关方面的,还应当有船舶税、进口税、出口税等税款。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按相关法律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