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合伙人出资所用货币应当是合伙人自有的资金,或归自己管理、支配的资金。
2、实物: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货币以外的有形财产。
(1)合伙人用以出资的实物必须为自己的或可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完全由自己支配的实物财产。
(2)不能完全支配的财产、已设立担保的实物、短期租赁他人的实物,一般不应作为实物出资。
3、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版权)、技术秘密。
4、土地使用权: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作价出资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
5、劳务: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要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6、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方式。
公司法上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几点:
1、民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原则上代表着公司行为,具有整体意志的属性。但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必然需要自然人担任,自然人有自己的私利,就会有为个人利益行事的可能。如前所述,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着整个公司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时候,法律上认为具有整体意志属性,因此原则上视为公司行为,因此很难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该民事责任一般由企业来承担的。但也有例外,比如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企业将对外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2、行政及刑事责任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公司承担责任外,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被处以行政处分(通常为国有企业)、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公司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特定经营活动,非法经营的;
2、公司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股东或公司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公司破产,指的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的定义是什么,公司破产法人后果有哪些
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是因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任何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企业法人受破产宣告并不当然免除该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各国破产法一般均规定,破产宣告的效力有条件地及于破产人的董事或者其他负责人的财产,从而使他们在违反注意义务的情况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394条规定:董事因其管理公司财产的过失造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对公司的债权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1款对此也加以明确: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可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资产重组侧重资产关系的变化,而并购则侧重于股权、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方法
公司并购的方法:
(1)公司并购办理时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
(2)公司并购办理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
(3)对其他公司并购公司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股权,从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条件
公司并购包括以下主要条件:
(1)公司并购当事人的地位协议,包括名称(姓名),住所,姓名,职务,国籍的法律代表等;
(2)公司并购购买或认购股份和股本提高价格;
(3)实施的性能模式的协议期限;
(4)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事方;
(5)违约责任,解决争端;
(6)在签署协议的时间和地点。
1.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企业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3.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1、公司不干了不注销是不可以的。公司不经营且不注销六个月后,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此时公司只能进行清算,不能再进行营业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