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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3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

    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募集方式注册股份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设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 100人看过2024-01-23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100人看过2024-01-23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目的是摸清家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100人看过2024-01-23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 100人看过2024-01-23

    我国法律对于工商注册并无户籍地域的限制,无论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我国都没有条文规定工商注册登记有地域条件的限制。只是对于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有限制。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 100人看过2024-01-23

    1、有限公司一般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两者是一种性质,没有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100人看过2024-01-23
    干股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有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赠送干股应经董事会同意,因它涉及股东权益,造成股东权益的减少。如果所赠干股是超过公司实收资本所出,就会形成掺水股,使股价减少和每股收益减少。若以公司留成收益转作干股,等于是把对股东负债的留成收益转成公司资产,使每股权益降低,也会影响股票的市场价值。
  • 100人看过2024-01-23

    (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 100人看过2024-01-23

    一、当事人需要填写公司变更申请书;

    二、当事人需要提交股东会决议,以及公司章程修正案,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房产证复印件文件、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等资料,到工商局办理变更公司地址的相关手续。

  • 100人看过2024-01-23

    1、设立主体要件方面

    (1)合伙人的组成。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有限合伙人。

    (2)合伙人的人数限制。

    2、合伙协议要件方面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了具备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3、出资要件方面

    《合伙企业法》允许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4、名称要件方面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是有限合伙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重要标志。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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