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产偿债。对于经营极差,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破产。
2.债权转股权。对于负债过度,经营管理不善,无还本付息能力的一般性亏损企业或负债过度,但经营正常,尚有企业资产相对应,具备部分还款能力的企业,其金融性债务可视作沉淀贷款,通过“债权—股权”的方式予以解决。
3.减免债务。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等,使财务状况发生困难,但债权债务方有着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且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经营下去,债权方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债务,为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因采取立即求偿的措施,致使造成债权上的更大损失,通常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并得以清偿债务。让步的主要方式有:通过双方充分协商,延长还款期限,降低或免除利率(利息),减免债务额度,以物(闲置物资设备)抵债,债权转移等。
4.托管或授权经营。托管经营是对于那些经营亏损,陷于困境的国有中小型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通过协商有选择地委托效益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去管理。
减资的几种情形:
1、资本过剩,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缩小公司经营规模不需要现有数额的注册资金;
2、公司严重亏损,长期无法弥补;
3、因公司派生分立;
4、公司注册资金逾期仍无法到位;
5、公司虚报、虚假、抽逃注册资金经处罚后仍无法纠正;
6、公司回购公司股东股权,需同时办理减少注册资金及相应实收资金;
7、其他需要减资的情形。
8、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
9、公司减少注册资金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10、公司的帐面或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高于1元的,允许按每股1元及以上的价格减资,若每股净资产小于1元的,原则上不允许按每股1元的价格减资,减资的价格原则上不能高于每股净资产;
11、减资的方式若为非货币方式(即股东因减资而收回的资产系非货币),应当经依法设立的中介机构评估作价。
(1)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
(2)第二步:提交材料,时间:5-15个工作日;
(3)第三步:领取执照,时间:预约当天;
(4)第四步:刻章等事项,时间:1-2个工作日。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二)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有限责任制企业需要有公司章程;二是公司章程由企业的全体股东的参与与意见,是全体股东的共同决定的结果。
(三)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架构。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采取分级登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行要求企业有合理的组织架构。
(四)有公司住所。公司需要有相应的办公场所。
(五)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要求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的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资本实缴、注册的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的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视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另外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1)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
(2)第二步:提交材料,时间:5-15个工作日;
(3)第三步:领取执照,时间:预约当天;
(4)第四步:刻章等事项,时间:1-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