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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人看过2024-01-30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如: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例如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权利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这类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例如,股东不得向公司自身转让股权,但《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公司股份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兼并等种情形例外。在股权转让活动中违反这些法律强制性规定,将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总之,股权转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必须对目标公司进行详细的咨信调查,以确定目标公司现存的或潜在的各种风险,同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强制性规定,从而尽量避免盲目收购股权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 111人看过2024-01-30

    公司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内部协商调解,若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纠纷起诉程序规定如下:

    1、撰写民事起诉状,在起诉状中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原告是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也就是普通自然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你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至15日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123人看过2024-01-30
    股东责任的法律规定如下:
    1.根据《公司法》第20条第1款,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根据《公司法》第28条第1款,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141人看过2024-01-30
    按照我国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司必须设监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 110人看过2024-01-30

    在我国汇款人如果因为汇票逾期、遗失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要求银行退还其所签汇票的票款。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106人看过2024-01-30

    企业倒闭了,债务会依照破产清偿顺序清偿

    依据法律规定,公司进入破产后,需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权人则需在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 107人看过2024-01-30

    1、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2、提出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3、股东对修改公司章程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章程修改涉及审批事项的,需报有关单位审批。

  • 107人看过2024-01-30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股东依法均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是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权利的基本规定(见《公司法》第4条)。不过,基于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封闭性以及公司规模小等特征,公司法允许这类公司自由约定的规定多,而股份公司却具有资合性、开放性以及规模大等特性,公司法对这类公司的限制性规定多。所以,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股东权利的具体内容也不尽相同。

      一、获取股东身份凭证权

      二、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三、股东大会召集权

      四、股东大会提案权

      股东提案权是指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供大会审议或表决的议题或者议案的权利。该项权利能够保证少数股东将其关心的问题提交给股东大会讨论,有助于提高少数股东在股东大会中的主动地位,实现对公司经营的决策参与、监督与纠正作用。

      五、知情权

      股份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表。并未规定股东有对公司会计帐簿的查阅权,这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在知情权上存在的最大差异。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不仅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财务状况,而且还要向社会公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定期披露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六、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

      股份公司的股权一般都比较分散,股东人数众多,许多小股东出于时间、精力、成本和话语权又不多等方面的考虑,往往没有动力亲自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这样势必更容易造成所有者缺位,大股东以及经营者把持公司,公司治理结构畸形等不良现象,公司法为了鼓励小股东积极维权,愿意参与公司治理,赋予小股东以书面授权方式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由被委托人代为小股东根据授权委托书制定的权限在股东大会上对股东大会议案和相应决议做出与委托人意思相同或相近的意思表示。

      七、以累积投票方式行使董事、监事选举权

      八、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即股东对于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等持异议的,可以要求公司以公平合理价格收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107人看过2024-01-30

    股东股权转让的程序如下:

    1、与受让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对外转让股权,书面通知其它股东,获得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

    3、履行协议后,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4、办理变更备案。

  • 106人看过2024-01-30
    有。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其法人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续企业法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后,只是停止了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其法人的主体资格仍然存续。既可以当原告,也可以做被告。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是解散程序的开始,而不是主体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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