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搜索红盾网
2.打开红盾网,点击【工商年检】
3.选择企业所在地区
4.找到年度申报入口,入口下面有填写教程,因教程每年可能不一样,教程以此网站公布为准
5.进入填报
6.开始填写基本信息
7.填写股东信息
8.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9.按照提示填写完成,在填写其他公示信息
1、企业法人必须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包含另一个法人名称,包括不得包含另一个企业法人名称。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民族自治地区的企业名称可以同进使用本地区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不含汉字数字)。
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现行的标准简化字,不得使用已被取代的繁体字和未被批准采用的简化字。
3、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符合民族和宗教习俗的内容。
企业是社会经济生活的细胞,维护国家整体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守社会的公共道德,不仅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第一个企业应尽的义务。
4、企业名称不得含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认、可能损害他人的利益的内容。
企业依法享有名称权,但是企业在申请、使用企业名称时,同样不得侵害其他企业的名称权。特别是企业通过企业名称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予以禁止。
5、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企业名称为仅仅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同时也应符合其他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
6、企业名称是企业权利和义务的载体,企业的债权、债务均体现在企业名称项下。由于企业变更名称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可能让社会公众或企业的客户周知;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在一定时间内其全权债务不可能全部清结,在此期间如一个新的企业使用与上述企业完全相同的名称,虽不构成重名,但却易引起公众和上述企业特定客户的误认。因此,企业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三年的原名称相同,或者与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企业的名称相同。
1、软件开发公司经营主要以一个软件产品的开发、设计、转让、咨询、销售、售后服务。
2、主要经营范围:电子、通讯器材、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等。
可选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仪器仪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违法除外,最终当地工商局规定为准!)。
1、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金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质保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质保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质保期。
1、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公布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和发布统一的标志,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2、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1、打工商局电话约号(约变更号)
2、去工商局领取一张有限公司变更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或者网上下载,然后填写上公司的名字和原地址和变更后的地址,由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制作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关于地址变更),再将房务租赁合同(原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带到工商局办公大厅进行办理。
3、到工商局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质量监督局进行变更组织结构代码证、IC卡,记得带上公章。
5、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授权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1、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
2、如受托人在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在承担一切责任后,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责任。
需要。
2、购买加油卡能否一次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能。
3、哪些申报方式需经税务机关批准?
目前纳税人申报方式已经不需要经过税务机关批准。
4、哪些企业能够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以下企业则不能享受:
(1)非居民企业;
(2)核定征收企业;
(3)财务核算健全但不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
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1.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2.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