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3)股权转让协议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债务,所以公司作为股东转让股权的,不会转让公司的债权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程序是:
1、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募股申请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核,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4、认股人认股、缴纳股款。发起人募股后,社会公众即可认股。5、召开创立大会。
1、签订发起人协议。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3、组建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宣告破产条件有:1、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2、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3、债务人在整顿期间,财产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企业有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4、债务人在整顿期满后,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