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2、委托第三方进行增资扩股的需要提交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3、委托第三方办理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验原件;委托方为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需要再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并加盖代理机构的企业公章,并与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一致。
4、提交已修改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需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增资扩股企业需要提交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名称或姓名的更名证明的复印件1份,验原件,以及更名后的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
公司设立的条件一般有:
1、有五十个以下股东;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有公司名称、住所、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控股股东的法定义务如下:
1、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不得滥用支配地位,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3、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4、其他义务。
1、股东会决议。
2、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
3、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4、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或决定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5、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6、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7、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