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00人看过2024-01-01

    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有以下所列: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 100人看过2024-01-01
    黑白合同,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合同当事人出于某种利益考量,就同一合同标的物签订的、价款存在差异或履行方式存在差异的两份合同,其中一份作了登记、备案等公示,而另一份则恰恰相反。实际上,“黑合同”就是发、承包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但见不得光,不能摆在桌面上的合同;“白合同”则是公开的,可摆在桌面上的合同,但却得不到实际履行,仅是为了备案。
  • 100人看过2024-01-01

    所谓转包是指中标人将其承包的中标项目转手让给他人,使他人实际上成为该中标项目的新的承包人的行为。从实践上看,转包行为有很大的危害性。中标人擅自将其承包的中标项目转包,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是擅自变更合同主体的行为,违背了招标人的利益,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转包都是违法的。

  • 100人看过2024-01-01
    1、转包与挂靠在认定上不同。转包人、挂靠人对工程承接环节的介入时间不同,挂靠在总包签约前,转包在总包签约后;签约介入程度不同,承包条件及主要内容如果由借用资质者决定则是挂靠,由资质提供者决定则是转包;管理深度,被挂靠企业往往还参与部分管理,转包企业只在乎收取转包点数,都几乎不对转包事务进行管理。需要说明的是,事实上转包与挂靠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区分,因为无论转包、挂靠在签约之前几乎都会有接触甚至形成了一致意见,如果双方未签订相应法律文件,则难以判断是谁在主导项目获得这一过程。
    2、转包与挂靠对合同效力影响的不同。转包只是转包合同无效,总发包合同只是存在违约,总承包合同本身还是有效的;而挂靠则会导致总包合同本身因不存在双方真实意思一致而根本未成立,挂靠合同自不必说;在发包人明知挂靠的情况下,发承包合同应予无效。
    3、挂靠与转包的行政处罚力度也不同,挂靠处罚较重。
  • 100人看过2024-01-01
    私人不可以放高利贷。法律明令禁止高利放贷,所以放高利贷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放高利贷的,债务人是可以不偿还超过国家规定部分的利息的,因为法律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是不保护的。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借款合同订立时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所以高利贷中对于超过借款合同订立时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部分的利息,债权人是可以不还的。
    按照《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100人看过2024-01-01

    被冻结的账户期限一般为六个月,申请人也可以以上述法律规定申请延长,您可以提供相应担保要求解封,或者找客户让其积极还款以解除您被冻结的账户。

    有关冻结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因此,如果您现在被冻结的卡里还有10%定金的数额,法院原则是不能再冻结您其他银行卡的。

    再次,《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 160人看过2024-01-01
    要是发现食品过期,首先可以跟当地的市场管理监督局反映情况,看他们会做出怎样的处理。再者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和12331(食品投诉热线),由他们去核实,若情况属实会对商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的。消费者自己也可以关注,看执法部门有没有执法到位。
    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另外,若市民因误食过期食品造成身体受损,因此产生的就诊费用也应由销售者承担。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1

    可以的。

    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100人看过2024-01-01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