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在十五日内组织清算,以实现债权人的利益。
2、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3、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4、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5、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如果是定税,就按定额交,但当月如果代开有发票,超出定税了,当月就不用再交定税了,如果不足,还要补够定税.
1、主税:按收入交3%的增值税。或是按定额交(交国税)。
2、附加税费(交地税)
(1)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县镇为5%、乡为1%)缴纳;
(2)按利润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交国税)如果是核定征收,一般是按收入的5-7%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应纳税所得的25%算出应交税金为所得税.
3、城建税:按增值税的5%交(交地税)
4、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5、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1-2%缴纳;
6、按分配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交地税)
7、另外,还有房产税(原值7折的1.2%)、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有车交车船税等。
一、有限责任公司
是指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依法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两合公司
即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的公司。其主要特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无限公司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经营。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即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区别
(一)名称。个体工商户通常都叫XX宾馆、XX餐馆、个体户法人的姓名等,小微企业一般都叫XX有限公司,XX有限责任公司等等。
(二)办理三证合一的难易程度不同。个体工商户简单一点,小微企业(公司)手续复杂。小微企业有更多的要求和资料。
(三)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可以定期定额征收(也叫定税)。什么是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小微企业是没有定期定额征收的,账务不清,查账征收。
图方便,省事的话选择个工商户体是个不错的选择。
(四)税种。两者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主要区别在于个体工商户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小微企业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按照财税2024年43号文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以下要求的人员可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年满18周岁的人员,可以不是股东
2、中国内地居民需有居民身份证
3、港、奥、台及外国人员需提供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文及繁体中文需要翻译成简体中文
4、18周岁至今的简历(不能间断)
5、一寸免冠证件照片(黑白均可)
6、同意在工商设立登记申请书亲笔署名
1、关于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24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2、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情况,税务机关可以据此进一步简化后续管理。在此情况下,实行查账征税小型微利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通过填报《基础信息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备案。
对于核定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于其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未反映“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暂时仍需按照现行规定备案。税务总局将尽快启动核定征税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工作,届时,也可以相应简化备案手续。
可以零申报。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7%。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符合小微企业政策的用人单位,申报金额为“零”,仍需到地税机关或网上申报。这是因为保障金今年是地税机关征收,所以,无论用人单位的保障金是否有实缴额,均应进行申报。
符合小微企业政策的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即可,不再需要上报审批材料。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不需要事先提交地税机关进行审批。
对于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认定,该负责人解释,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上年用人单位实际月份在职职工人数总和除以实际月份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为:上年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月份总和除以12个月。